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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科技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6-17 | [ 发布日期 ] | 2020-06-17 |
巫溪县科学技术局 巫溪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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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6-17 | [ 发布日期 ] | 2020-06-17 |
巫溪县科学技术局 巫溪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科学技术局
巫溪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县科技局
1.职能职责
(1)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等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3) 牵头推进全县科技平台建设、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县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 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组织指导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科学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广。
(6)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培育、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7)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县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11)负责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承担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12)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14)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专利培育、科技成果登记和知识产权宣传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兴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技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我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7)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与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外国人来渝工作许可职责分工,依据《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规定执行。关于抗震救灾工作。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负责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承担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巫溪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负责牵头拟订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负责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宣传、科技成果登记及统计工作。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专利执法及两法衔接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
2.单位构成
县科技局共有行政机构1个,1个事业单位(即科技服务中心),共有行政编制5名,实有行政人员4人;事业编制5名,实有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7名;遗属人员2人。
3.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巫溪县委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巫溪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巫溪县科学技术局,并与有关部门进行职责分工。
与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外国人来渝工作许可职责分工,依据《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规定执行。
与巫溪县应急管理局有关抗震救灾工作职责分工。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负责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承担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巫溪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
与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知识产权工作职责分工。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负责牵头拟订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负责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宣传、科技成果登记及统计工作。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专利执法及两法衔接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
(二)巫溪县科学技术协会
1.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方针和政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切实增强科协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科技工作者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切实担负起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加强学会、协会党建工作,密切关注科技工作者思想动态的新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领导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县委和市科协的要求,贯彻执行巫溪县科协代表大会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定,领导县级学会、协会工作,指导基层科协业务工作。
(4)团结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做好专家和其他科技工作者的联系、服务工作。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现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宣传、举荐优秀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意见建议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5)团结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创新发展主力军作用,积极主动参与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把科技工作者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6)开展学术交流。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开展民间跨区域科技交流活动,促进跨区域科技合作,发展同县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为县外优秀人才来巫溪创新创业搭建平台。
(7)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与管理。
(8)强化学会管理。突出科技工作者主体地位,提高服务能力,激发创新能力,增强学会、协会凝聚力和学术权威性、公信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化科技社团。
(9)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科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组织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协商民主,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
(10)拓展科协组织覆盖面。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推动科协组织向园区、企业、学校、农村延伸,特别是向新经济组织延伸。建设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打造科技工作者的精神纽带和情感家园,接长手臂、形成链条、扩大影响。
(11)研究科协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相关理论政策研究,开展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单位构成
巫溪县科学技术协会机关核定编制6名。核定专职领导职数1名,主持日常工作;兼职、挂职按相关规定配备。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
3.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科学技术协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科协行政编制由原来的3名增至6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1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55.5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2.8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1.26万元,主要是2019年县财政局将县科技局和县科协两个单位的账户合并为“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账户。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16.39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预算255.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0.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1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161.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4.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4万元。
2020年县科技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县科技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科协为群团组织,分别为独立的编制单位,2019年县财政局将县科技局和县科协两个单位的账户合并为“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账户。
2.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6.39万元,比上年增加161.26万元,主要原因为县财政局将县科技局和县科协两个单位的账户合并为“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账户。
3.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县科技局无政府采购预算经费。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地震业务8万元: 根据市地震局、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一是做好红池坝地震台、西门监测站及信息节点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二是每年定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三是利用“3.8”邢台地震纪念日、“5.12防灾减灾日”、“7.28地震纪念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国际减灾日”等主题日活动,深入学校、小区、农村、企业等召开院坝会、小型讲座等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5.科普经费30万元:我县54万人口,人均科普经费为1元,县上按照人均0.55元拨付。
6.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李 蓉,电话:023-5152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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