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16-0368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6-03-29 | [ 发布日期 ] | 2016-03-29 |
2016年县科委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方性科技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科技发展、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科技兴贸、知识产权保护、防震减灾等工作。
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发展、知识产权、防震减灾规划,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科技优先发展领域,拟订政策引导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制定适用于本县的地震应急预案,建立震灾防御工作体系和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负责县内震情通报和灾情速报,参与震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制定灾后重建规划等;负责专利管理,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科技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推广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5.研究提出全县有关科技事业、知识产权、地震工作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负责相关体制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协调督促工作。
6.负责全县科技事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防震减灾等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有关科技、知识产权、地震方面的县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优化相关资源配置。
7.牵头拟订科技发展、知识产权、防震减灾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科技顾问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送审工作。
8.负责制定全县有关科技、知识产权、地震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信息、档案、统计、期刊的管理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
县科委共有行政编制5个,事业编制5个,退休人员7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下达县科委预算180.78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3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3万元。与去年相比,预算增加44.27万元。其中,安排的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专利资助与奖励经费)100万元未纳入今年年初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0.08万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