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9125706/2023-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科技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8 | [ 发布日期 ] | 2023-01-18 |
巫溪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职能职责
(1)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等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3)牵头推进全县科技平台建设、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县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组织指导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科学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广。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培育、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7)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县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11)负责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承担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12)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14)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专利培育、科技成果登记和知识产权宣传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兴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技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我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7)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与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外国人来渝工作许可职责分工,依据《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规定执行。关于抗震救灾工作。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负责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承担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巫溪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负责牵头拟订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负责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宣传、科技成果登记及统计工作。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专利执法及两法衔接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
(二)单位构成
1.县科技局共有行政机构1个,1个事业单位(即县科技服务中心),共有行政编制5名,实有行政人员4人;事业编制5名,实有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8名;遗属人员2人。
2.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巫溪县委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巫溪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巫溪县科学技术局,并与有关部门进行职责分工。
与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外国人来渝工作许可职责分工,依据《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规定执行。
与巫溪县应急管理局有关抗震救灾工作职责分工。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负责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承担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巫溪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
与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知识产权工作职责分工。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负责牵头拟订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负责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宣传、科技成果登记及统计工作。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专利执法及两法衔接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2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9.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7.5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3名行政人员、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及国家“三区”人才工作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29.78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预算274.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8.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46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7.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0.4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78万元,比2022年增加13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47万元,比2022年增加4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3名行政人员,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8.31万元,比2022年增加9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国家“三区”人才工作经费。
2023年县科技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9.78万元,比上年增加137.48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国家“三区”人才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县科技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45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各项科技管理制度,促进各项法规与规章的实施;研究制定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政策和措施,积极组织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大力实施以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务实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本单位按要求编制了2023年总体绩效目标(详情见附件)。
2.本单位2022年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廖艳宇 联系方式:023-5152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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