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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林场+”联合经营, 助推巫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日期:2024-07-2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及《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行动方案》精神,巫溪县林业局积极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结合林场和比邻村的发展实际,巫溪县林业局提前谋划、加强沟通协调,成功促成了巫溪县官山林场与巫溪县双阳乡双阳村的合作。


近日,在官山林场会议室召开了林场+联合经营推进会县林业局、双阳乡人民政府、官山林场、双阳村相关负责人参加。会上,深入探讨了相关政策,旨在发挥国有林场在专业技术、经营管理、要素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联合经营,充分利用村集体林地资源,开展营造林、发展林下经济等经营活动。


官山林场和双阳村比邻接壤,历来联系紧密、友谊深厚。官山林场党支部与双阳村党支部作为城乡结对共建单位,在探索推动林场+联合经营方面具有天然的契合度。双阳村地理位置优越,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适宜各类中药材生长,历来是巫溪县独活、云木香、贝母等中药材的传统种植区域。

经过深入交流,官山林场与双阳村就共同探索林场+联合经营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计划共同发展高山蔬菜50亩,林下种植中药材100亩,林下养殖中蜂100桶,并签订了林场+联合经营意向书。

下一步,双方将通过实地踏查,进一步细化联合经营方案,明确双方责任、经营方式、利益分配等细节。积极探索联合经营模式,以期总结出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助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农户增收。同时,为国有林场提供施展空间,推动区域森林质量和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的稳步提升,为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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