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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33964798E/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1-30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巫溪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林业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设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林业局本级有行政机关1个,另有巫溪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直属参公单位1个以及巫溪县森林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林业行政执法支队、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4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11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18.9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433.99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在年初预算下达5199.00万元2023年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防火等在年初预算下达105.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118.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49万元,农林水支出6616.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2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433.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55.5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178.4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18.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18.92万元,比2022年增加543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5.46万元,比2022年增加255.5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晋级增加工资、行政人员奖金纳入年初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313.46万元,比2022年增加5178.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天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在年初预算下达资金等,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重点工作。

2023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26.05万元,比2022年减少2.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05万元,比2022年减少2.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2022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照两辆车预算8.00万元,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4.92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313.46万元。

1)遗属生活补助

共计遗属7人,遗属生活补助4.46万元,发放遗属生活补助,维持社会基本稳定。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全县2023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357.92万亩,兑现资金5199.00万元。

3)引进优秀人才补助

2014年、2015年、2017年2022年每年引进林业专业优秀人才一名,共计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房屋租金共计4.03万元,切实充实我县林业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更好地为我县林业事业发展服务。

(4)森林防火经费

    2023年我县森林消防(共计30人)队伍建设、装备购置;全县森林防火宣传、碑牌建设;共计95.97万元。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

2023年我县城周松材线虫病防控,面积15000亩;共计1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6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我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1235”林业工作总体思路,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生态文化建设,深化林业改革,提升治理能力,做大做强“绿水青山”本底,做通做实“金山银山”,伟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巫溪,建成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示范区、长江三峡森林康养目的地、秦巴山区“两山论”创新实践基地打好坚实基础,推进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重点生态保护工程,完成营造林8万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0%以上。

2023年,我单位没有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沈丽        联系电话:023-51521090


附件下载:

巫溪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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