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建设依法治林工作运行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认真抓实依法治林机构建设,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巩固了以局长刘小泉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石雄厚为副组长,其他相关科室成员为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审批科(法制科)负责具体工作,涉及全局性问题、重大事项经局党组会议或者领导小组工作会集体会商决定的机制。二是按照要求,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逐步形成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制度、行政执法查处公开制度、罚缴分离制度等一系列日常工作制度。三是明确了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聘请巫溪县浩志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兴浩担任法律顾问,完善了举报投诉的处置方案、行政执法违法的责任追究等规定,推行党务公开,有效地规范了林业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树立了林业部门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学习培训
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党组带头,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全体职工会等形式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广泛深入开展研讨,面向党员干部加强宣传宣讲,强化学习监督指导,营造林业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年共计组织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集中学习4次,宪法集中学习2次,党内法规集中学习4次,新《森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等涉林法律法规集中学习4次。除组织集中学习之外,鼓励全体职工利用空余时间自发学习。
将执法队员常规化培训、林业系统职员轮训定位常规制度,每年开展,保证了全体执法队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林业执法培训,林业系统其他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林业法律法规系统轮训。
三、强化法治宣传,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发展能力,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制度,我局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执法学习培训。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公益诉讼庭审旁听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参与全县法制考试。二是召开案例讨论会。我局定期开展案例分析讨论,行政执法人员将法律法规知识与实际案例应用相结合,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从而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建立健全了案件责任制。我局实行案件首接负责制,负责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审查。四是深入开展普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系统以《宪法》、新《森林法》《行政复议法》和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次,采取会议、电视、标语、宣传车、发放资料等方式宣传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及林业法律法规,制发防火短信56000条,发放40000份宣传资料。开展了爱鸟周宣传、宪法宣传周、“守护青山”志愿服务活动。增进了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林业工作的理解,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五是以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在“巫溪林业”公众号内建立了品牌普法栏目林业政策和立业法规,提供时下最新的林业政策宣传,普及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该公众号林业政策和林业法规点击量突破2万次。六是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林业系统在全县已有法治宣传户外广告牌5个,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2个,林业局机关走廊法治宣传栏目2个,林业系统各下属单位法治宣传栏5个,基本实现林业系统办公场所全覆盖。
四、严格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处罚力度
一是查找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新《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对新森林法未保留的原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停止审批,对新修订森林法调整审批范围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修改,并重新梳理公布了《巫溪县林业局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将林业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实施了动态管理。二是严把立案关。所有林业行政处罚,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加大对破坏森林草原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案件评查。加强行政与刑事的有效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协同。三是严把取证关。对已立案的案件要及时调查取证,认真制作相关笔录,做到调查事实清楚,收取证据真实科学规范,使其能真正成为行政处罚的有力依据,确保案件能成功查处。四是严把案件审核审批关。对立案、检查、辨认(指认)、先行登记保存、封存(查封)、扣押、鉴定(检测、评估)、听证、处罚等环节,必须严格程序,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五是严把案件处理关。案件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需听证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启动听证程序。对重大问题和事项以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应征求相关业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的意见,并采取执法领导小组集体议案制,由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案件处理合法性。六是严把罚款收缴关。罚没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罚没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或拖欠不交。对逾期不按规定缴纳林业行政罚款的违法行为人,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七是严把信息公开关。对处理完毕的林业行政案件要实行一案一档,整理成卷宗存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办案办理单位落实专人,把案件办理的有关事项在林业政务信息平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努力,目前我局依法治县工作已形成正规化,制度化,做到事前指导,事中监督,提前制止,切实减少涉林违法行为发生。
五、下步工作打算
在新的一年里,我县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在既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的工作力度,强化执法,推进依法治林进程。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建章立制,根据上级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实施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工作,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撑。
(二)建立健全科学依法决策机制。继续聘用法律顾问,为局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动网上办理,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
(四)加大“双随机”监管工作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比例检查,做到各项内容记录完整。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通过网上监督、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效果评价等方式,不断规范系统内的行政许可行为。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行权系统的法制审核和监察监督作用,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及时、同步和真实运行,实现政务公开。
(六)加强诚信建设,深入推进林业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