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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6-038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6-09-30 [ 发布日期 ] 2016-09-30

县 民 政 局 2 0 15年 部 门 决 算 情 况 说 明及决算公开表

一、 部门基本情况

1、单位职能

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保障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切身利益,是民政工作的重要职责。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进一步强化“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核心地位和作用是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基础性作用。

2、单位机构情况

巫溪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一个行政职能部门,内设低保中心、救灾救济科、办公室、优抚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科、救助站等科室。

3、单位人员情况

单位年末实有在职职工27人,退休职工15人,领取遗属生活补助的人员8人。

二、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支出情况

单位本年度各项收入总计:1090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经费343万元,项目支出经费9643万元),占总收入的91.60%;基金拨款收入915万元,占总收入的8.40%。

本年度各项支出总计:10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万元,项目支出10435万元,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96.81%。在项目支出中,其他优抚支出58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55%,优抚医疗救助62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60%,退役士兵自主择业补偿资金243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33%,老年福利支出1285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2.31%,城市低保2562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4.55%,农村低保3276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1.39%,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55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53%,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68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9.27%,福利彩票基金安排的支出915万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78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39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8.76%。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数476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4.55%,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96%,儿童福利支出2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11%,殡葬支出14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5%,社会福利事业支出7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69%。

2、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5年度民政资金计划数为10923万元,本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10902万元,年终决算数10779万元,收入数比预算数减少21万元,实际收入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0.20%。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2014年度本单位各项收入11384万元,支出总计为10784万元,2015年度本单位各项收入10902万元,支出总计为10779万元,2015年比2014年收入减少481万元,减少比例为4.23%,2015年比2014年支出减少4万,,减少比例为0.05%。

    4、上年末收支结余600万,本年末收支结余723万元,结余资金为老年公寓建设资金245万元、儿童福利院建设资金286万元、救助站建设资金192万元。结余原因:项目正在建设,没有完工

    5.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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