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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659345261/2020-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6-30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巫溪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民政局主要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团、跨镇乡(街道)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社团组织。负责区级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和实施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承担社会福利募捐和社会救济工作,协助落实对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社区建设规划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及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区建设、发展。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担镇乡(街道)和村(居)委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呈报;承担重要的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承担组织、协调、指导镇乡(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负责镇乡(街道)及以下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管理;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并对其管理;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指导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民政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含5个独立编制单位低保中心、社会福利院、流浪乞讨救助站、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编制数31人,实有人数29人,退休人员23人,遗属补助人员5人。人员、经费由民政局统一调剂、核算。

巫溪县民政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社会事务科、救助科、福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

办公室的主要职能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外事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值班、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计财、后勤保障等工作。

救助科的主要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县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

福利科的主要职能职责:负责职能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办理业务领域相关涉法性事务。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残评定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含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建设和管理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含农村敬老院)等工作。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和管理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等工作。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按照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健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体系,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的职能职责: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6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7.35万元,2019年减少412.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67.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14.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3.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71。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412.6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75.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8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7.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7.35万元,比2019年减少41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35万元,比2019年增加175.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制殡葬管理所由自收自支划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5万元,比2019年减少5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退役安置资金减少,主要用于全县32个乡缜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婚姻登记工作等重点工作。

巫溪县民政局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29万元,比2019增加0.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19年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控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2019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增加一辆救助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3.18万元,比上年增加9.2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12月,民政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必填项)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贺正明  联系方式13594721528  (电话:023-51515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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