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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5-04-21 | [ 发布日期 ] | 2015-04-21 |
重庆市巫溪县民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的责任。
3、贯彻执行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承办烈士的报批审核和褒扬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负责核查、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5、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6、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7、拟订本县行政区划规划;负责村以下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核报批和承办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申报工作;主管地名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界限管理工作。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管理。
9、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10、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1、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负责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指导全县地名管理,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组织行政区域边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县际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优抚安置科
3、救灾救济科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5、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6、低保中心
7、婚姻登记中心
8、老龄办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预算581.0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1.07万元。
本年度支出预算581.0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7.41万元、老龄事务30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黄阳皮肤病院经费、福彩工作经费、慈善工会经费、低保工作经费、福利院工作经费)67.14万元、退休费用50.95万元、医疗保险费用15.60万元、住房公积金18.74万元。
本年度预算金额比上年度预算金额增加268.73万元,其中:退役士兵安置增加208.00万元、民政管理事务增加42.93万元(其中老龄事务增加15.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5.89万元,医疗保障费用增加9.24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2.67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4.0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百分之十,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为12.82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申报、使用、报销。
巫溪县民政局
2015年4月18日
/民政局2015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