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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659345261/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巫溪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儿童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的具体业务指导和社会福利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的事务工作。贯彻执行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承担老年人福利相关事务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等事务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协助孤儿的助养、助学、助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孤儿收养工作。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属巫溪县民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9.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9.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预算单位,2023年数据对比。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9.5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2万元。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预算单位,2023年数据对比。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50万元,比2023年增加30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50万元,比2023年增加309.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县民政局统一核算本年度为新增预算单位。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巫溪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1.00万元,比2023年增加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2023年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县民政局统一核算本年度为新增预算单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无预算项目支出,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本单位无固定资产登记的车辆和房屋。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已由主管部门民政局汇总统一报送,不再单独填报。

本单位今年没有县级重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昌怡,  联系方式023-51515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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