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659345261/2025-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7 |
巫溪县低保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县低保工作业务。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审批工作。监督检查乡(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接待来访人员、受理信访案件、开展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加强各类档案资料管理。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低保中心为正科级全额预算参公单位,属巫溪县民政局的下属参公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预算单位,无2024年数据对比。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0.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预算单位,无2024年数据对比。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11万元,比2024年增加16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11万元,比2024年增加160.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由民政局统一核算,本年度为新增预算单位。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巫溪县低保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70万元,比2024年增加0.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0万元,比2024年增加0.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由民政局统一核算,本年度为新增预算单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78万元,比上年增加15.7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由民政局统一核算,本年度为新增预算单位。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无预算项目支出,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已由主管部门民政局汇总统一报送,不再单独填报。
本单位今年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昌怡, 联系方式:023-51515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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