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民政局 关于公开征求《巫溪县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关于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通知》(渝民〔2022〕59号)以及《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抓好<重庆市深化殡葬改革行动方案(2023-2027)>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渝民〔2024〕2号)相关规定,为及时稳妥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切实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有效治理散埋乱葬,树立文明、节俭、生态殡葬新风,县民政局代县政府制定了《巫溪县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6日至9月20日。
联系地址:巫溪县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人:吴阳
联系电话:023-51515513 19922734212
巫溪县民政局
2024年9月6日
巫溪县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划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关于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通知》(渝民〔2022〕59号)以及《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抓好<重庆市深化殡葬改革行动方案(2023-2027)>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渝民〔2024〕2号)精神,为及时稳妥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切实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习,促进移风易俗,树立健康文明殡葬新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划定原则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风俗习惯、交通状况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逐步扩大”的原则划定火葬区。到2027年底,全县火葬区覆盖人口达到总人口数的40%以上,原则上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将所涉村(社区)全域划定为火葬区,火葬区内人员死亡的,应做到“应化尽化”。交通、刑事、安全事故等意外死亡人员必须实行遗体火化。其他地区划定为土葬改革区,土葬改革区的公职人员、党员原则上实行火葬,其他公民自愿实行火葬。
三、火葬区范围
将宁河街道、柏杨街道、凤凰镇、城厢镇、通城镇、古路镇、上磺镇、峰灵镇、菱角镇、塘坊镇、花台乡、蒲莲镇等12个乡镇(街道)全域所涉132个村(社区)划定为火葬区。具体划定范围如下:
1.柏杨街道:新华社区、丰益社区、墨斗社区、白马社区(户籍人口:24255人)
2.宁河街道:人民社区、广场社区、九磷社区、先锋社区、环城社区、白鹅社区、环保社区(户籍人口:44876人)
3.凤凰镇:凤凰社区、高杨社区、中河社区、施家村、石龙村、七星村、木龙村、兴旺村、双玉村、柳园村、双凤村(户籍人口:21282人)
4.城厢镇:白新社区、竹阳村、杨家村、城哨村、新坪村、新农村、城北村、酒泉村、白泉村、渔渡村、双城村、小井村、杨坪村(户籍人口:19997人)
5.通城镇:通红社区、中兴村、通城村、清泉村、龙池村、长安村、长红村、玉泉村、云台村、楼门村、长桂村、青梅村、凉风村(户籍人口:17063人)
6.古路镇:古路社区、金鱼村、万乐村、龙泉村、中康村、黄阳村、龙坪村、长龙村、观峰村、得胜村、大泉村、麻柳村、白家村、彭庄村、斑竹村、青龙村、古路村(户籍人口:33514人)
7.上磺镇:上磺社区、平溪村、望山村、高家村、跃进村、红岩村、焦山村、干龙村、梨坪村、青庄村、羊桥村、上磺村、四湾村、龙门村、友谊村、石峰村、严家村(户籍人口:36885人)
8.峰灵镇:峰灵社区、农安村、庙溪村、堰坪村、大树村、龙寨村、金坪村、枣园村、峰灵村、谭家村、双树村、九龙村(户籍人口:24907人)
9.菱角镇:大同社区、三坪村、水田村、店子村、四坪村、凉水村、桐岭村、红岭村、桂花村、菱角村、九盘村、望乐村、鱼堰村、石安村、新民村(户籍人口:21682人)
10.塘坊镇:塘坊社区、安乐村、漆树村、梓树村、红土村、双柏村、金龙村、塘坊村、双塘村(户籍人口:22796人)
11.花台乡:川主村、花台村、八龙村、农坡村(户籍人口:8177人)
12.蒲莲镇:蒲莲社区、双安村、百安村、桔龙村、玉田村、中柱村、兴鹿村、三合村、莲花村、桐元村(户籍人口:13628人)
合计火化区覆盖人口289062人,人口覆盖率约52.41%,国土面积882.08平方公里。
四、土葬改革区范围
除火葬区以外的其余20乡镇全域所涉198村(社区)范围均为土葬改革区。
五、统筹火葬和土葬管理
在火葬区内,实行遗体火葬;在土葬改革区内,鼓励实行遗体火葬和集中节地生态安葬,推行遗体、骨灰集中安葬(放)。
本方案公布之后,若有村(社区)建制调整,按前述原则,所涉村(社区)自然调整为火葬区。执行时间,待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