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 我要留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巫溪县2024年青脆李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任务的批复》的公示

日期:2024-06-18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巫溪县2024年青脆李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任务的批复》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48号)文件要求,我委印发了《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巫溪县青脆李产业集群项目的通知》(巫溪农发〔202484号),并组织专家对各业主单位自愿申报的项目进行了评审,现依据评审结果印发《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巫溪县2024年青脆李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任务的批复》(巫溪农发〔2024142号)。为确保财政补助项目公开、公平、公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通知》和申报指南内容持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委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提出。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罗超

联系电话:18602369524

联系地址: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路259

附件: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巫溪县2024年青脆李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任务的批复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6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巫溪农发〔2024142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巫溪县2024年青脆李产业集群项目

建设任务的批复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48号)精神,按照《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巫溪县青脆李产业集群项目的通知》(巫溪农发〔202484号)相关要求,结合巫溪县青脆李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巫溪县2024年青脆李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安排

本次下达巫溪县2024年青脆李产业集群项目16个,涉及财政资金共163.5万元(项目建设任务详见附件)。

二、建设进度安排

202411日后启动实施的符合补贴方向的建设内容可以纳入补贴,项目自批复文件下达后立即启动实施,于8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申请验收,超期不予验收。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严格资金管理。

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承担主体责任,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按程序拨付资金,注重资金绩效管理,对应实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投资概算审批、工程竣工结算决算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强化绩效管理。

根据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配合接受审计、监督部门开展的相关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项目责任单位在项目完成和资金兑现后要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委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认真总结项目落实情况、项目建设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向市农业农村委报送项目工作总结暨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三)严把项目验收关,规范项目档案。

项目完成后,由责任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验收资料装订成书,交县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备案。

项目实施单位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按照“建前准备、建中收集、建后归档”的原则,项目实施前制定建档实施细则,项目建设中注意收集好各种过程资料,项目完成后对各种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努力做到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及时封存,以及不漏项、不缺失、不混杂,真正有效地发挥档案的功能和价值。

特此通知。

附件:巫溪县2024年青脆李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任务一览表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6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