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注册 | 我要留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8MB1674453W/2025-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 发布日期 ] 2025-02-17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政、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地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工作,协调开展定点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地方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市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14.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农业援外有关工作。15.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16.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紧紧围绕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服务推动农业强国建设。1.推动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2.加强对全县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3.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4.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二)单位构成

2024年6月机构改革,原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及其职能合并到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3名。设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书记1名(由县农业农村委主任兼任)、专职副书记1名;县农业农村委主任1名(兼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副主任3名(其中1名兼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2名。内设机构12个:1.办公室,2.工委办,3.计划财务科,4.发展规划科,5.政策改革与法制科,6.科技与种业科,7.产业发展科,8.耕地保护科,9.市场加工与品牌建设科,10.乡村建设与治理科,11.监测帮扶及区域协作促进科,12.监督检查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8,02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02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7,434.52万元,主要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后原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合并到本单位,提前下达的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经费拨款增加37,434.5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8,027.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03万元,农林水支出57,790.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7,434.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998.2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8,432.7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027.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27.43万元,比2024年增加37,43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76万元,比2024年减少998.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包含参公事业单位预算,2025年参公事业单位预算单列后未包含在本单位预算中,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7,498.67万元,比2024年增加38,432.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后原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合并到本单位提前下达的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生产发展等重点工作。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2.5万元,比2024年减少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4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4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包含参公事业单位预算,2025年参公事业单位预算单列后未包含在本单位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2024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的号召,压减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4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0.87万元,比上年减少133.98万元,主要原因为参公事业单位2025年从本单位分离单列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公务接待费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498.67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单位编制了2025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见下表),2025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为:粮食产量≥22万吨;水果产量、蔬菜产量、中药材产量、生猪出栏量等完成任务目标;完成动物防疫、农业执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完成衔接资金及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完成市农委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查处率100%;农产品质量安全率100%;农村土地纠纷依法仲裁、调解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90%。本单位2025年没有县级重点专项资金。

2025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部门支出预算数

58,027.43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粮食产量≥22万吨;水果产量、蔬菜产量、中药材产量、生猪出栏量等完成任务目标;完成动物防疫、农业执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完成衔接资金及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完成市农委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查处率100%;农产品质量安全率100%;农村土地纠纷依法仲裁、调解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90%。

绩效指标

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动物防疫、农业执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完成率

15

%

95

粮食产量

15

22

水果产量、蔬菜产量、中药材产量、生猪出栏量等完成率

15

%

100

完成衔接资金及农业项目资金管理

15

%

95

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查处率

10

%

100

农产品质量安全率

10

%

100

农村土地依法调解、仲裁率

10

%

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

90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训德   联系方式023-51527054


附件下载: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