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农文〔2024〕192号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全面推进法治农业建设为主抓手,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组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委主任任组长、工委副书记、工委委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委属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改革与法制科,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具体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印发《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提高农业执法监管效能、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二是强化思想认识。我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将法治工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化,在工委会等会议领学党内法律法规、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凡属重大事项、重大执法决定或涉及全委性的工作,需召开工委会或主任会议进行研究。亲自参与行政执法检查1次,亲自部署“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农管”舆情管控、行政执法以及政务服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等行政执法工作1次,审查案件评查整改1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与重庆浩志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经常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及法律文书起草等工作,为提升决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认真落实《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2024年以来我委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目前有行政应诉案件1个,按照法定程序收集材料,准备应诉。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学习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等思想,通过工委会、党员主题教育、机关支部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集中学习,让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将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以上率下带动我委干部职工全面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真正提升全委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2024年,工委会学习10次以上。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完成自学普法考试和新晋领导法治考试132人次。三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培养提升。参加市级行政执法培训、法治培训等12人次。完成执法人员25人的60学时培训。专题召开支队班子会6次,强调执法纪律,加强农业类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农业类执法事项赋权乡镇(街道)专题培训1次,培训120人次。开展兽医培训2次。2024年,巫溪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二)加强执法监管,全力保障农业农村安全。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重庆市“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护卫农业行业安全。一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开展“春雷”行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监督检查转基因玉米品种区域试验4次,并按规定建立相应台账。指导经营者及时办理种子备案登记。加强对农药肥料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2024年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42个次,监督抽检农资产品30个。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及豇豆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生产经营者是否使用农业投入品禁用产品、是否超范围使用、滥用、是否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冒用、伪造绿色和有机使用农产品标志标识等情况。开展生猪屠宰执法检查,到乡镇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督导检查8次。检查果蔬农产品生产企业61个次,豇豆专项执法检查3次,协助监督抽样监测52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3个。三是开展生猪调运、饲料兽药门店专项检查。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打击违法违规屠宰生猪行为”专项行动和打击肉类产品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共巡查80余次,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13个次,检查种畜禽养殖场4个,检查生猪屠宰场6个次,取缔生猪私屠滥宰窝点2个,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四是农机安全检查。共出动车辆50余车次,出动执法监管人员110余人次,检查农机33台,共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5起。 五是加强宅基地执法。共检查123户农村村民修建住房,在检查过程中对102户农村村民未取得宅基地审批手续占土地修建住房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移交问题线索6起。六是加强“十年禁渔”监管。2024年共开展护渔巡查224次、其中夜间巡查43次,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组织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和赔偿义务人召开非法捕捞生态赔偿磋商4次,现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4份,涉及赔偿义务人8人,直接生态赔偿金额1.7万元。办理公安机关非法捕捞案件认定委托14次,出具认定意见和价值认定书28份。
2024年,行政立案处罚60件(一般程序立案32件,简易程序处罚28件),其中,种子1件,农药4件,农产品质量安全3件,渔政36 件(移送公安3件),农机简易处罚3起,动检动监案件13件,罚没款39115元,没收农药48.935kg。2024年全年变型拖拉机存量98台,已全部清零,截至2024年8月29日,全县变型拖拉机1185台(渝籍119台,外省籍1066台)已全部清零、去存率为100%。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行“互联网+监管”服务模式,2024年领取完善权力清单334项,其中行政许可48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处罚244项、其它行政权力1项。完成行政许可27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7件,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4件,农业植物调运3件,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1件, 兽药经营许可证3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与注册、驾驶证换证与申领9件。二是持续提高涉农领域营商环境法治水平。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治审查。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法治审查29件,开展合同、信访意见答复书、规范性文件审查、其他文件审查等31件。
(四)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
一是按照制定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实施方案》,继续在各村、涉农社区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经过村申报、镇街审核、县司法局与县农业农村委评定、市级备案的流程,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578户,并逐步在学法示范户备案平台备案。依靠微信群平台,转发普法视频、禁渔通告、拆穿以“订单农业”的骗局、直击农资忽悠团等线上普法5次。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储备基地建设。2023年12月申报凤凰镇木龙村、通城镇长红村作为市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储备基地,到储备基地实地考察2次,察看储备基地法治建设情况。筛选合适法律法规书籍和宣传材料,丰富储备基地农家书屋,建设农家法治书屋2个。在储备基地开展专题培训1次,开展小板凳普法1次,开展帮扶结对仪式1次。三是加强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按照方案要求,采取领导包片,执法人员结对包镇的方式,组成“一片区一领导+一镇一执法人员+一镇一联络员+一村一联络员”的四级联络沟通机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结对人员,并向市农业农村委报告结对情况,执法人员在村社组织不少于2次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活动。
(五)立足工作职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及时制定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年度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不断提升普法针对性和覆盖面。一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法治教育储备基地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活动1次。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农机等相关法规、条例2次,共发放宣传单500余份,现场解答农民群众关心的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三是充分利用“3.1”禁钓期启动仪式、“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科技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院坝会、法治赶场等形式,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小板凳”普法活动等活动累计6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三、存在不足
“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方面,存在赋权事项虽下放,但乡镇(街道)仍未开展相关赋权事项的行政检查,导致相关区域监管不足的问题。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方面,存在执法专业化培训不足,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参差不齐,执法过程中出现不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普法宣传教育方面,存在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是很丰富,创新度不够等问题。在法治思想学习方面,存在碎片化、学习理解不够深入、法治思想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政务服务方面,存在对评价标准把握不准等问题。
四、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委将继续按照中央、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依法履职、制度落实、政策宣传等工作,为我县“三农”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举措,确保年度法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全面深化“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具体至各科室、站所中心。继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结对指导,深化农业农村法律宣传活动,扩大农业普法受众面。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办案业务的学习培训,深化行政执法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加强赋权事项培训指导,动态调整包片执法人员,将执法精干力量放下去、沉下去。强化“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四是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争取做到查办案件的正确率达到100%,避免复议撤销或诉讼败诉的案件。同时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作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抓,充分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附件: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填报单位 |
2024年开展培训期数 |
培训课程内容 |
培训示范户(人次) |
培训执法人员(人次) |
市场主体(人次) |
备注 |
33 |
巫溪 |
6 |
法治廉政思想、农业类法律法规 |
44 |
195 |
1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