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巫溪县财政局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3年第三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3〕163号)予以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
县 财 政 局,联系人:胡杰,联系电话023-51510011
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周燕,联系电话023-51522562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152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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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442590900@qq.com;wxxfpb@163.com
附件:关于调整2023年第三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
溪财发〔2023〕163号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调整2023年第三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交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渝财建﹝2022﹞267号)下达的资金计划,按照财政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重庆市继续精神,根据县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巫溪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将你单位2023年第三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进行调整下达追加安排971万元,合计安排2971万元,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资金分配计划,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项目必须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中选择。项目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程序予以调整。同时,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完成情况予以公告,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1.巫溪县2023年第三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调整安排表
2.巫溪县2023年第三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调整项目计划表
3.绩效目标审批表
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巫溪县2023年第三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调整安排表
单位:万元
主管部门 |
主要建设内容 |
市级文件名称及文号 |
调整前资金计划 |
调整后资金计划 | ||||
总投资 |
中央资金 |
市级资金 |
总投资 |
中央资金 |
市级资金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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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2000 |
0 |
2971 |
2971 |
0 |
巫溪县交通局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道路建设) |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渝财建〔2022〕267号) |
2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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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1 |
2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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