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巫溪县财政局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3〕164号)予以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
县 财 政 局,联系人:胡杰,联系电话023-51510011
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周燕,联系电话023-51522562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152950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电子邮箱:442590900@qq.com;wxxfpb@163.com
附件: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
溪财发〔2023〕164号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
通城镇人民政府,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财力补助的通知》(渝财预﹝2023﹞14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31号)下达的资金计划,现对《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2〕158号)、《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3〕70号)下达的部分项目资金计划进行调整,原已审批绩效目标不变,详情见附件。
请按调整后的资金计划,加快项目建设和预算执行进度。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调整表
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