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巫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溪乡振发〔2024〕6号)予以公示,具体公示详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
县 财 政 局,联系人:胡 杰,联系电话51510011
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周 燕,联系电话51522562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152950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电子邮箱:442590900@qq.com;wxxfpb@163.com
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4〕20号)下达的资金计划,下达县乡村振兴局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24.95万元。现将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24.95万元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
本次下达第一批项目计划13个,下达中央衔接资金824.95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2个,总投资756.6062万元,2023年已下达项目资金639.6062万元,本次下达项目资金117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1个,总投资1299.308万元,2023年已下达项目资金591.358万元,本次下达项目资金707.95万元。
二、具体要求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请你们按照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结合项目建设方案,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和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打表推进。
(二)严格项目资金公示。严格按照《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对年度项目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工情况、资金补助等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基础设施和投入较大的产业项目原则上应当在项目实施地设立公告牌(碑)。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要紧盯项目绩效,依据绩效审批,做细做实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各环节工作,同时还要按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要求,对已形成资产后续发挥作用情况加强管理。
(四)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资金支付到末端,杜绝超进度、“以拨代支”,7月中旬、10月中旬资金支出进度达序时进度,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4月、6月和9月要分别不低于30%、50%和75%。
特此通知
附件:1.巫溪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巫溪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