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项目计划的通知
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巫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项目计划的通知》(溪乡振发〔2024〕8号)予以公示,具体公示详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
县 财 政 局,联系人:胡 杰,联系电话51510011
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周 燕,联系电话51522562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152950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电子邮箱:442590900@qq.com;wxxfpb@163.com
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项目计划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4〕21号)下达的资金计划,下达第一批市级以上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119.6868万元,支持用于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文明积分兑换、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和项目管理费等。现将3119.6868万元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
本次下达项目计划36个,安排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119.6868万元。
二、具体要求
(一)强化过程管理。一是强化专款专用,要迅速启动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提升脱贫户、监测参训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加强过程监管,促进增收和巩固脱贫成果。二是严格“日记录、周核实、月评定、季公示”积分流程,规范积分兑换标准,完善积分记录、评比、统计、公示、兑换等原始资料,防止活动随意化、形式化。
(二)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对年度项目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工情况、资金补助等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要做细做实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自评等各环节工作,强化绩效全过程管理。三是资金支付直接到末端,杜绝超进度、“以拨代支”力争6月底资金支出进度达50%以上,7月中旬、10月中旬资金支出进度达到全市平均进度或序时进度。
特此通知
附件:1. 巫溪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项目计划表
2. 绩效目标审批表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巫溪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