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4〕51号)予以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
县 财 政 局,联系人:胡 杰,联系电话51510011
县农业农村委,联系人:刘世仙,联系电话51537088
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周 燕,联系电话51522562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1522379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电子邮箱:386567266@qq.com
附件: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
溪财发〔2024〕51号
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6号)下达巫溪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475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51号)1285万元。
按照财政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将1862.81万元纳入涉农统筹整合,调整下达2024年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1862.81万元。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2。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相关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附件3)做好预算执行、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完工后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请加快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监管,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完成情况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1.巫溪县2024年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
- 巫溪县2024年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
3.绩效目标审批表
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