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报送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使用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巫溪县财政局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报告》(巫溪财政文〔2023〕29号)予以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
县 财 政 局,联系人:胡杰,联系电话51510011
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周燕,联系电话51522562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152950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电子邮箱:442590900@qq.com;wxxfpb@163.com
附件:关于报送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报告
巫溪财政文〔2023〕29号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报送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使用方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精神,巫溪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年度任务与实际需求结合,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任务”和“1+2+5+10”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任务,在坚持目标标准,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补齐薄弱短板,不断提升脱贫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涉农统筹整合“因需而整、应整尽整”要求,计划整合45573.94万元,实施项目377个。现将《巫溪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予以上报备案审查。
附件:巫溪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4日
抄送:市乡村振兴局。
巫溪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印发
巫溪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使用方案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财政部等11部委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要求,结合我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围绕巩固脱贫成果,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成果需求,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问题,以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分层分类实施巩固成果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制定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一、整合范围
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为《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明确的中央资金16项、市级资金14项。
二、整合规模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目标任务,坚持“因需而整、应整尽整”原则,纳入2023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规模为45573.94万元。
三、资金分配
年初累计整合资金规模45573.94万元,其中:用于农业生产发展20325.26万元,占总资金规模44.6%;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5248.68万元,占总资金规模55.4%。
四、支持范围
(一)农业生产发展。安排资金20325.26万元,重点支持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推动脱贫产业提质增效,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特色种养业提升,消费帮扶,农业产业园区(如:马铃薯、中药材、蔬菜等产业园区)和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如:蚕桑、核桃、青脆李等产业示范基地)等。
一是“监测对象、低收入脱贫户”帮扶246.06万元,支持“三类监测对象”产业发展、生产经营补助等;二是金融帮扶方面1050万元,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贷款和脱贫户金融机构小额到户贷款贴息。三是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等其他方面19029.2万元。支持“一主两辅”优势特色产业集群、“9+1特色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产业基地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农产品加工、产销对接、消费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等。
(二)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25248.68万元,重点支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市级重点帮扶乡(镇)、县级重点帮扶乡(镇)村、‘四圈一带’配套设施”为重点,配套完善基础设施,补齐薄弱短板。一是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支持小型基础设施400万元,吸纳群众参与建设,获得财政投入20%的劳务报酬。二是“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贷款贴息2772万元,用于“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67657.8万元融资贷款贴息。三是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公益岗位及扶贫车间2499.8万元,支持开发乡村非全日制公益岗位4536个 ,保障脱贫户、监测对象就近就业。四是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供水保障及水利设施工程、农村环境卫生、重点乡镇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9576.88万元。
五、组织保障
(一)建立整合工作机制。在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委等涉农部门参与的整合工作机制,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对财政涉农资金进行实质性整合。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定期召集相关涉农部门召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协调会,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以及统筹整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坚持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公告公示相关规定,及时将涉农整合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规范使用。县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审计力度,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
附件:巫溪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