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为确保全县林业行业的乡村振兴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根据巫溪县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和市林业局有关工作意见,制定我局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一、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
(一)抓好学习,明确工作方向。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文件,全面、准确地梳理并掌握林业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责、目标、任务和政策。(牵头科室:局机关党委,配合单位:国有林场、各有关科室)
二、积极开展林业扶贫成果巩固拓展工作
(二)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现有生态扶贫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好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等到户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和生态奖补政策,拓宽群众增收渠道,不断巩固生态脱贫成果。继续落实国家生态护林员选聘政策,保持生态护林员选聘规模、数量稳定,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牵头科室:森林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规划财务科)
(三)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峡库区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抚育、石漠化治理、国家储备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促进乡村宜居宜业。鼓励引导脱贫地区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优先吸纳脱贫农户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营造林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持续增加群众收入,促进农民富裕富足。(牵头科室: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国有林场、相关科室,各相关乡镇(街道))
(四)持续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指导乡镇大力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支持脱贫地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优先支持发展优势特色林业产业。重点组织实施好核桃提质增效、智能养蚕、林旅融合发展等计划,争创市级标准化核桃示范基地,辐射带动适宜地区推进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以提高产量、提升品质为增长点,通过实施提质增效,促进产业高质高效。加强对重点龙头企业和营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培育,以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为主要突破口,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提高副产品资源化利用和综合收益。(牵头科室: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规划财务科,配合单位:各国有林场、相关科室,相关乡镇)
(五)推进生态建设。鼓励农村“四旁”种植乡土珍贵树种,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加大森林、湿地、草地等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牵头科室: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规划财务科,配合单位:各国有林场、相关科室,相关乡镇)
(六)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准备和配合工作。做好国家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涉林整改任务成果巩固。对标对表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各项准备和配合工作。(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国有林场、各科室)
(七)全面开展并完成林业扶贫工作总结。深入总结全县林业扶贫工作成果和经验,配合做好重庆脱贫攻坚展览。(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国有林场、各科室)
(八)加强科技支撑。鼓励科研院校、科技推广机构和具备条件的企业加大林业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推广,支持林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解决林业生产、产品加工等环节以及管理方面遇到的技术问题。开展林业技能培训和指导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林农能力素质。(牵头单位: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森防站,配合单位:相关科室,相关乡镇)
三、推动林业扶贫向助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九)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林业工作主要举措。根据中央、市委和县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文件,结合巫溪林业实际,优化形成我局乡村振兴工作主要举措,配合县农业农村委等县级部门形成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配合单位:各国有林场、相关科室)
四、抓紧抓好各级各类重点工作
(十)抓好帮扶乡镇的对口帮扶。作为县林业帮扶集团牵头单位,做好双阳乡的对口帮扶工作,配合县商务委帮扶集团做好古路镇观峰村的对口帮扶工作。支持双阳乡试点非国有林赎买工作和开展集体林收储工作。(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配合单位:各国有林场、各科室)
(十一)抓好通城镇、古路镇观峰村、双阳乡双阳村产业发展指导。做好对通城镇、古路镇观峰村、双阳乡双阳村的产业发展指导工作。(牵头单位: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规划财务科)
(十二)抓好脱贫地区消费帮扶。督促县林业局机关工会和国有林场工会预留财政规定预算额度,通过“832平台”或线下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规划财务科、局机关工会,各国有林场工会)
(十三)抓好驻乡驻村干部及其关心关爱工作。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农业农村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求,继续做好县林业局系统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产业发展指导人员工作,同时做好他们身体健康检查、安全保险、相关待遇等关心关爱工作。(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规划财务科、各有关国有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