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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防返贫致贫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2-08

动态解决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方面的突出问题,防止发生返贫和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国家重庆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两类人群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突出问题,优化调整政策供给,完善精准到户帮扶措施,补齐短板,动态消除两类人群风险,防止出现返贫致贫,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帮扶对象

按程序已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两类人群,即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含风险消除户)

三、帮扶原则

(一)坚持查漏补缺。对照脱贫标准,动态解决两类人群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缺啥补啥原则,一事一议、一户一策,精准落实,确保不返贫不致贫

(二)坚持精准使用。防返贫致贫资金使用要根据两类人群风险,规划针对性帮扶项目。帮扶项目要因户施策,严禁平均主义、大水漫灌。现有政策能覆盖、能解决的,按照原渠道申请行业主管部门解决。

(三)坚持精准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建好防返贫致贫帮扶项目台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从项目申报、审批、资金拨付到实施、验收全过程监管。

帮扶范围

(一)产业帮扶支持有发展意愿的两类人群发展产业无劳动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可通过代养、代种、托管利益联结方式发展产业补助标准不超过2000/户。

(二)住房改善一是唯一住房动态变为危房,落实各类住房保障政策后仍存在困难的可予以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二是两类人群唯一住房确需修缮加固、完善基本功能的,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可予以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

健康帮扶一是两类人群患大病通过各类保险报销、政策救助后,自付金额仍然较高、家庭无能力承担,且影响基本生活的,可予以适当救助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0/.二是部分特殊困难边缘易致贫户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可予以适当资助,资助参保类型仅限于一档。

)教育帮扶两类人群现行教育政策资助后,教育支出仍然较大,且自身家庭无能力承担的,可予以适当帮扶,优先帮扶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困难对象。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

)其他保障。涉及行业扶持政策不能覆盖的两类人群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方面存在问题,予以适当帮扶

、资金安排

防返贫致贫帮扶资金按照“基数+系数”方式分配(详见附件1),由各乡镇统筹使用,资金来源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如确因重大疾病、灾害、意外事故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骤减影响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户,乡镇(街道)纳入监测,并精准帮扶后仍存在困难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解决(具体流程为:村居申请、乡镇复核、乡镇党委集体决策、县级审核批复),资金来源为县级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收益资金。

、资金管理

(一)集体决策。帮扶项目要经村(居)民代表集体讨论、村(居)支两委会议(驻村工作队、村级义务监督员参加)初审乡镇扶贫办复核、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会集体决策,并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公示。

(二)专项核算。此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乡镇(街道)要按照资金用途完善明细台账,分村据实结算,于202110月底前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县扶贫办备案

(三)完善资料。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必须一户一档,产业发展、住房改善等项目要做到100%入户验收。住房保障要有改造前后对比照片、乡村两级公示、验收等资料医疗救助要有医院的出入院证明、报销结算清单等佐证资料;教育资助要有村(社区)、乡镇(街道)、在读学校证明资料。

(四)规范报账。住房或产业补助资金采取奖代补方式实施,乡镇(街道)验收合格,一卡通直补到户。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经乡镇(街道)审核后,完善相应报账资料,按程序审核后,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其他补助经乡镇(街道)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支付。帮扶项目落实后,要及时录入渝扶贫APP帮扶措施规划和落实模块。

七、监督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县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要加大对财政资金的审计及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凡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巫溪县防返贫致贫帮扶资金分配表(第一批)

      2.溪县防返贫致贫帮扶资金使用审批表

    3.溪县防返贫致贫“一事一议”帮扶资金审批表

    4.巫溪县防返贫致贫帮扶资金项目验收表

    5.巫溪县防返贫致贫帮扶资金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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