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委农组〔2024〕6号
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巫溪县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
综合保障方案》的通知
县级各帮扶集团及成员单位:
《巫溪县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综合保障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8日
巫溪县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综合保障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结合巫溪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9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要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围绕“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各行业政策措施覆盖不全或无力解决的问题,优化政策供给,完善精准到户措施,堵住返贫致贫风险点,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明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缺啥补啥”原则。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防返贫监测线标准及人居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缺啥补啥”实施一事一议、一户一策,精准落实,解决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际问题。
(二)坚持“精准使用”原则。对象确定要精准把关,专项帮扶解决问题实事求是,已有政策能覆盖解决的一律不得纳入综合保障政策帮扶范围,综合保障要合理、适度,不得重复、多头享受政策。
(三)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建好救助帮扶综合保障政策项目及解决问题台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从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资金拨付全过程监管。
三、资金安排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2024年、2025年)内,每年由县财政落实资金700万元,根据各乡镇(街道)总人口、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低收入人口占比数综合安排资金计划,由乡镇(街道)统筹使用(见附件1)。
四、使用范围
下列条件中因政策措施覆盖不全或农户自身无力解决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或可能返贫致贫的,经乡镇(街道)评议组织实施并验收通过后,使用综合保障资金予以解决。
(一)现有住房接近C级且存在自身无能力解决的农户房屋“跑风漏雨”或需修缮加固的,年度救助限额不得超过0.5万元。
(二)特殊困难户水电设施配套、改厕、改圈、改厨、改床、房前屋后及院坝整治等其他急需解决的,年度单项限额不得超过0.3万元,年度救助限额不得超过1.5万元。
(三)特殊困难对象因教育支出(收入远小于刚性支出)可能导致返贫致贫的,年度救助限额不得超过1万元。
(四)因患大病自付医疗费用较高可能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年度救助限额不得超过2万元。
(五)其他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事项需要临时给予及时干预的,年度救助限额不得超过0.5万元。
五、项目管理
(一)严控使用对象。综合保障政策由乡镇(街道)集体研究决策,从严控制使用对象、解决事项及资金总量,做到“非必须不介入、非必要不使用”,确保使用对象精准。
(二)严格支出范围。综合保障资金必须实行一事一议专项核算,严格控制资金支出范围,做到“雪中送炭”解决问题、不“锦上添花”浪费资金;上年度资金使用结余转下年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仍有结余退回县财政。
(三)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对项目验收或核查,建立明细台账、收集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整理好相关资料备查。
(四)加强项目监督。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县财政、审计、县农业农村委要加大对综合保障资金的审计及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凡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此文件执行期为2024年至2025年,自2025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
附件:1.巫溪县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综合保障资金计划表
2.巫溪县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综合保障项目审批表
3.巫溪县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综合保障项目验收表
4.巫溪县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综合保障项目汇总表
附件1
巫溪县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综合保障资金计划表
单位:万元
乡镇 |
资金计划 |
备注 |
合计 |
700 |
|
宁河街道 |
2 |
|
柏杨街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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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镇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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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镇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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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角镇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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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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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厂镇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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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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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星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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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桂乡 |
14 |
|
上磺镇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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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路镇 |
18 |
|
蒲莲镇 |
18 |
|
峰灵镇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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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镇 |
18 |
|
塘坊镇 |
18 |
|
朝阳镇 |
18 |
|
尖山镇 |
18 |
|
红池坝镇 |
18 |
|
田坝镇 |
18 |
|
白鹿镇 |
18 |
|
徐家镇 |
18 |
|
鱼鳞乡 |
14 |
|
乌龙乡 |
18 |
|
通城镇 |
18 |
|
兰英乡 |
14 |
|
双阳乡 |
14 |
|
花台乡 |
14 |
|
下堡镇 |
18 |
|
天元乡 |
14 |
|
中梁乡 |
14 |
|
土城镇 |
18 |
|
全县年底调配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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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巫溪县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综合保障项目审批表
户主姓名 |
|
家庭人口 |
|
家庭住址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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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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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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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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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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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申报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 |||||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签字: 年月日 |
附件3
巫溪县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综合保障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实施年度 |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
补助资金 |
| ||||
项目摘要 |
| ||||
项目验收组结论及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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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成员 |
单位名称 |
职务 |
签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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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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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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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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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项目验收组单位意见 |
项目验收组组长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 ||||
— 1 —
附件4
巫溪县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综合保障项目汇总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摘要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家庭人口 |
验收结论 |
补助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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