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农发〔2023〕9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巫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专项(第五批)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巫溪农发〔2022〕249号)文件要求,我委编制了巫溪县2023年马铃薯加工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仔细研读项目申报指南,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实施方案),经乡镇(街道)初审通过后,统一由乡镇(街道)于2023年5月10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刘晓菱处(详见申报指南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县农业农村委根据乡镇(街道)报送项目按要求组织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按程序择优选择下达项目建设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1.巫溪县2023年马铃薯加工项目申报指南
2.巫溪县2023年XX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书(模版)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巫溪县2023年马铃薯加工项目申报指南
巫溪县马铃薯产业已逐步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但巫溪县马铃薯加工仍为制约全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必须加大力度补齐短板。根据《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巫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专项(第五批)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巫溪农发〔2022〕249号)相关要求,经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2022年马铃薯现代农业产业园农发资金,资金额度为200万元。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具备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乡镇(街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具有相关职能职责的事业单位。
三、财政补助额度及要求
单个企业项目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农业专业合作社项目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单个家庭农场项目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必须实施股权量化(有特殊要求除外)。项目实施主体持股60%,项目所在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股40%,每年按持股资金不低于6%/年的标准固定分红,每年分红时间不得晚于12月30日,项目存续期不低于5年。
单个项目补助标准按总投资比例补助。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企业持股财政补助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筹资金不低于合作社持股财政补助资金的50%;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财政补助资金中村集体入股部分不要求经营主体配套资金。乡镇(街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实施的项目财政全额补贴,按项目管理相关要求执行。项目有具体要求的除外。
四、资金补助环节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改扩建加工厂房、马铃薯加工设备、开展品牌标准认证等方向。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楼堂馆所、购置办公车辆和设备以及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劳务补助和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五、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经营主体法人明确,具备与完成项目建设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经营主体的注册地和纳税地在马铃薯园区建设范围内(尖山镇、朝阳镇、文峰镇、塘坊镇)。
(三)经营主体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环保网上备案登记。
(四)合作社按时进行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及公示工作,未纳入经营异常目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经工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取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登记备案且进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具有加工厂房等基础设施。
(二)原则上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内不能重复申报同一建设内容,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三)上年度及以前申报项目没有完成或没完善验收资料,没有提请相关部门验收的主体,不得申报本批次项目。
(四)享受扶持政策的项目,要按照利益联结相关要求,建立带动机制,让更多农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效益。经营主体在申报享受财政补助项目时,以就业、务工、带动、财政资金入股分红等多种形式带动农户增收。
(五)经营主体必须提供体现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凭证和账薄,家庭农场和大户可提供流水账。
(六)申报主体须对上报实施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并签定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七)申报主体按申报指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所在地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委。
七、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方案及村、乡镇申报意见(格式见附件2);(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现场答辩时带原件验证);
(三)经营主体体现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凭证和账薄(现场答辩时带原件验证);
(四)土地租赁合同及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复印件(现场答辩时带原件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环保网上备案登记证明;项目设施建设未占用基本农田的证明材料。
(五)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答辩时带原件验证);
(六)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项目实施方案简装成册,纸质件一式8份,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除财务凭证和账薄),将电子件和纸质件于2023年5月10日18:00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晓菱,邮箱:785126218@qq.com,联系电话:51525325)
附件2
行(产)业分类:
巫溪县2023年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项目主体的产业生产经营情况)
项目主体从事农业产业的类型,本产业项目(现状)规模,产量,产值,市场销售、获得的荣誉;存在的问题;需要建设;建设后达到的目标。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申报本项目的文件依据及申报原因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1.地点:×县×乡镇×村。
2.规模:×基地×亩。(年产×吨×生产线;年存栏(出栏)×)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序号 |
建设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 |
材料、标准 |
备注 |
示例 |
新建田间便道 |
1000 |
米 |
宽1米、厚10厘米 |
C25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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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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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2.财政资金股权约定(股权量化项目)。.....公司(合作社)申请财补助资金×××万元,其中公司(合作社)财补助资金×××万元,占财补助资金60%;...村集体经济组织财补助资金×××万元,占财补助资金40%。...村集体经济组织财补助资金×××万元入股到.....公司(合作社),双方协商约定期限为×年,.....公司(合作社)每年12月30日前,按入股资金的6%(××万元)固定分红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参与项目的经营管理,且在项目存续期内不得要求退股,收益分配及退出机制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四)建设进度。
2023年1-3月,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申报;
2023年4-10月,完成××、××、××等项目建设内容;
2023年11月,收集、完善项目资料,形成项目总结;
2023年12月,申请验收。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1.项目推进:
2.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1.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年产(出栏)××吨(头),产值××万元。本项目经济效益显著。
2.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可解决××人以上就业(务工)其中农户××人,农户人均增收××元以上。.....。
3.生态效益:项目建设后,采取了××解决了废水、废渣...等污染问题,......本项目实施能达到环保要求。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占总投资的××%,公司自筹资金××万元,占总投资的××%。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见表2)。
表2: XXXX项目投资估算表(例)
序号 |
建设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 (万元) |
财政资金 补助标准 (元) |
补助金额 (万元) |
备注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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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万元,主要用于××等环节。财政资金具体使用环节及补助标准(见表2)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公司(合作社)成立于××年,是一家从事××、××、××生产的独资或股份公司(合作社),现有员工××人。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公司(合作社)注册资金××万元,截至目前(无)负债××万元,财务收入和资产状况良好。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公司(合作社)自成立以来,未受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发生。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1.产业基础:
2.交通条件:
3.技术条件:
4.资金筹措: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本项目由......公司(合作社)实施。有......等单位参与项目...环节的建设,......等单位将给予项目的技术支持。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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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项目实施及进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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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项目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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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项目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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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项目技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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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农业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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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巫溪县2023年渔业补助资金XXXXX项目申报表(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申请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1 |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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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2023年培育渔业经营主体项目
财政补助资金股权量化协议书(模板)
甲方: (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领办人)
乙方: (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按照《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3年培育渔业经营主体项目的通知》(巫溪农发〔2023〕30号)要求,甲乙双方经充分讨论各自的权益和义务,现就 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量化形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
2.实施地点: 。
3.实施单位: 。
4.实施面积:甲方流转 乡(镇) 村 组 户农户土地 亩,明细表附后。
5.财政补助资金额度:2023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股权量化项目安排 万元。
二、股权资金和分红
1.股权资金分配份额:财政投入股权化改革项目资金 万元。其中,甲方持有项目股金 万元,占项目股权投资的60%,乙方持有项目股金 万元,占项目股权投资的40%。
2.每年度固定分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股份视同优先股,甲方每年按乙方财政入股资金的6%标准(每年按入股资金不低于6%/年的标准)支付固定分红即 万元。
三、股权项目管理
1.乙方虽然持有项目股份,但不参与项目实施的经营管理,也不参与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甲方仍然是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负盈亏。乙方应分得的红利不受甲方经营状况的影响。
2.项目存续期为5年,即 2023年 月到2028年 月。项目存续期内,乙方不得要求退股(特殊情况除外)。项目存续期结束当月,经公示无异议后,甲方将乙方持有的项目股金赎回。
3.每年度固定分红在12月30日前,经公示无异议后,甲方以现金支付给乙方。
4.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分红资金后,按照规范的议事程序确定分红收益用途,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不能直接发钱发物。并自觉接受 乡(镇)人民政府、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和审计部门的检查审计。
四、其他
1.以上条款为甲方、乙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股权量化项目在 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委指导下进行,自觉接受其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和协调管理,积极为其提供所需的资料和情况。如遇较大分歧,先由 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农业农村委参与调解,如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经甲乙两方签字盖章生效。并交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备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监证单位(乡镇):
(盖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XXXX(申报单位名称)
承 诺 书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 文件相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全称)拟申报2023年巫溪县 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自筹资金 万元。自筹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 万元、单位自有货币资金 万元、其他资金 万元。我单位保证资金及时全额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上报实施方案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报单位(公章):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