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农发〔2025〕47号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贷款
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2025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贷款贴息工作,加快推进全县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金融助力乡村振兴,降低新型经营主体及农户融资难度和成本,我委制定了《2025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现印发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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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2025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贷款贴息
实施方案
根据《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衔接资金)及未纳入涉农整合(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巫溪农发〔202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市、县有关产业方针政策为指导,以财政担保资金为保障,以财政资金贴息为主要手段,以农村金融机构为依托,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降低涉农经营主体及农户融资成本,扶持涉农经营主体及农户做大做强,促进我县农业产业发展。
二、资金来源及用途
2025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贷款贴息资金来源于巫溪县2025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320万元,主要用于涉农经营主体及农户贷款贴息。
三、项目实施
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后简称“市农担公司”)与巫溪县深度合作,为巫溪县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信用担保贷款,主要服务对象为五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及农户提供10—300万元信贷担保贷款。由市农担公司争取重庆市财政资金补助担保费用;由县农业农村委争取巫溪县财政资金用于担保风险金和经营主体贷款的贴息资金。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巫溪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通过市农担公司担保,由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具体贷款贴息名单以市农担公司提供的贷款名单为准。
(二)贴息时效。
2025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贷款贴息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或提前完成还款的贷款进行贴息,对正常发生的贷款利息按比例进行贴息。具体按到县农业农村委提交贴息资料时间排序进行补贴。
(三)贴息要求。
1.贷款须用于涉农一二三产业,并具有一定带动作用(每贷款10万元至少需带动1户脱贫户,10万元以下带动1脱贫户)。
2.同一申报主体同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贷款贴息资金。
3.申报主体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支持方式
对申报主体的贷款利息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按银行贷款2025年1月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本年度补贴标准为1.55%。原则上申报主体贴息金额不超过30万元。其贴息计算公式为:贴息金额(保留整数,四舍五入)=实际正常发生贷款利息总额×本年度贴息利率/贷款利率。
六、申报程序
(一)贴息申报。
1.凡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巫溪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贷款情况审核表》(见附件1)、《巫溪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贷款贴息带动脱贫户花名册》(见附件2)和带动脱贫户增收的佐证资料(比如转账记录、收款收据、照片或文字说明等),携带相关佐证资料到发展产业所在乡镇(街道)申请审核(主要审核贷款用途、带动情况及花名册),签注审核意见。
2.携带签注审核意见的《巫溪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贷款情况审核表》、《巫溪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贷款贴息带动脱贫户花名册》,带动脱贫户的佐证资料,并附贷款还款凭证和利息明细,以企业名义贷款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行账号、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以个人名义贷款需提供贷款人银行卡、贷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县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504),填写《巫溪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贷款贴息申请表》完成贴息申请。
(二)贴息审定。
1.科室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资料申报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2.将通过审核的汇总贴息资金,提请工委会审议。
3.审议通过后,在县农业农村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贴息资金。
七、监督管理
申报主体应当对其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有虚假、重复申报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收回财政贴息资金,同时连续5年取消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资格;申报主体要做好日常财务核算和农业生产经营基础工作,及时提供各级部门要求的数据、材料,接受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八、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2025年,最终解释权归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所有。
附件:1.巫溪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贷款情况审核表
2.巫溪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贷款贴息带动脱贫户花名册
附件1
巫溪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贷款情况审核表 | |||
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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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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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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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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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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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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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用途 |
在_______镇_______村,发展________________产业,规模:年收入________万元。 | ||
带动情况 |
通过农担贷款发展________________产业,带动_____户脱贫户,每户年均增收________元。 | ||
贷款主体 真实性承诺 |
我单位(我)保证贷款用于涉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且此项贷款没有享受其他财政贴息,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 ||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巫溪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贷款贴息
带动脱贫户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联系电话 |
脱贫户签字(手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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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