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农发〔2025〕14号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创建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
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经营主体:
为稳固生猪基础生产能力,增强生猪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菜篮子”肉类产品的供应。按照《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巫溪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巫溪农发〔2005〕9号)《巫溪县2025年畜禽产能保供及养殖示范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创建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示范场建设。现将创建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巫溪县2025年畜禽产能保供及养殖示范小区建设项目财政资金450万元。
二、申报主体
(一)2024年备案生猪调控基地中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
(二)2025年备案的畜禽产能保供基地中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
三、财政补助额度及要求
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所有实施的项目要与村集体经济合作,必须实施股权量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自筹资金不低于经营主体持股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持股60%,项目所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股40%,(补助资金额度大或受益范围广的项目,不局限于项目所在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股,乡镇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调节量化给其他相关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股),按持股资金6%/年的标准固定分红,每年分红时间不得晚于12月31日,项目存续期不低于5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股份视同优先股,不参与实施项目的经营管理。
四、财政资金补助环节
财政资金支持畜禽养殖场新建、扩建圈舍,建设生产性用房,化粪池、蓄水池,养殖场自动化、智能化、畜禽生物防控、粪污利用、配套设施设备购进安装等固定资产投入。财政资金不得用于负面清单项建设。
五、创建条件
(一)生猪养殖设计年出栏量1000头以上,且圈舍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二)经营主体在巫溪县境内实施,法人主体明确,具备与完成项目建设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养殖场不能建设在禁养区范围内,经营主体需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环保网上备案登记等。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现场答辩时带原件验证)
(三)经营主体提供能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资料,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需提供上一年度的会计财务凭证、账簿,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财务资料。(现场答辩时带原件验证)
(四)土地租赁合同及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复印件(现场答辩时带原件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环保网上备案登记证明。
(五)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答辩时带原件验证)
(六)提供设计平面图,定性定量标注建设内容。
(七)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七、申报要求
(一)乡镇要对申报通知进行公示,并对项目的经营主体相关资质是否齐全进行审核把关,核实建设内容是否为生产发展所需,保障申报项目建设内容能够落实落地。
(二)申报主体按申报指南自愿申报,先将申报表如实填报给所在乡镇,各乡镇核实申报项目单位当前现状,填写巫溪县2025年畜禽产能保供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将纸质件加盖公章于2025年3月3日18:00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畜禽水产养殖服务中心205办公室。(联系人:刘进,电话:13594839818)。在1周内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同乡镇人员共同对申报主体进行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可行性尽职调查。
(三)申报主体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简装成册,纸质件一式8份,经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除财务凭证和账薄),将电子件和纸质件于2025年3月10日18:00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畜禽水产养殖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请各乡镇安排专人带队于3月上旬在农业农村委员会六楼小会议室参加项目评审会,申报主体负责人准备好参评资料和该村负责人一同参加项目评审。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XX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XXXX(申报单位名称)承诺书
3.巫溪县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汇总表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
附件1
行(产)业分类:
2025年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产业涉及地点、面积、交通、能源、市场现状及前景,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2.财政资金股权约定。投入到.....公司(合作社)财政资金,公司(合作社)持股60%,...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40%。
3.股权管理(股权量化项目)。双方应约定项目期限为5年以上,持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参与项目的经营管理,且在项目存续期内不得要求退股。收益分配及退出机制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XXXX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工程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 (万元) |
财政资金 补助标准 (元) |
补助金额 (万元) |
备注 |
一 |
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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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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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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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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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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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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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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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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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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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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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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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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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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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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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村民委员会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农业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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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巫溪县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主管部门 |
申请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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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量化协议书(模板)
甲方: (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
乙方: (村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创建巫溪县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甲乙双方经充分讨论各自的权益和义务,现就 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量化形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
2.实施地点: 。
3.实施单位: 。
4.实施面积:甲方流转 乡(镇) 村 组 户农户土地 亩,明细表附后。
5.财政补助资金额度: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资金(股权量化)安排 万元。
二、股权资金和分红
1.股权资金分配份额:财政投入股权化改革项目资金 万元。其中,甲方持有项目股金 万元,占项目股权投资的60%,乙方持有项目股金 万元,占项目股权投资的40%。
2.每年度固定分红:甲方每年按乙方财政入股资金的 6 %标准支付固定分红即 元。
三、股权项目管理
1.乙方虽然持有项目股份,但不参与项目实施的经营管理,也不参与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甲方仍然是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负盈亏。乙方应分得的红利不受甲方经营状况的影响。
2.项目存续期为5 年,即 年 月到 年 月。项目存续期内,乙方不得要求退股。项目存续期结束当月,经公示无异议后,甲方将乙方持有的项目股金赎回。
3.每年度固定分红在12月31日前,经公示无异议后,甲方以对公打卡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分红资金后,按照规范的议事程序确定分红收益用途,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产业发展,不能直接发钱发物。并自觉接受 乡(镇)人民政府、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和审计部门的检查审计。
四、其他
1.以上条款为甲方、乙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股权量化项目在 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委指导下进行,自觉接受其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和协调管理,积极为其提供所需的资料和情况。如遇较大分歧,先由 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农业农村委调解,如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甲方采取固定资产或财政供应人员担保,(采取固定资产担保将在主管部门的抵押登记证书放乙方保管,财政供应人员担保由担保人向村集体经济签担保承认书,待甲方将乙方持有的项目股金赎回后,解除担保事项。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经甲乙两方签字盖章生效。并交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备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监证单位(乡镇):
(盖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2
XXXX(申报单位名称)
承 诺 书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创建巫溪县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全称)拟申报2025年巫溪县 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自筹资金 万元。自筹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 万元、单位自有货币资金 万元、其他资金 万元。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村集体持股40%为 万元,按持股资金的6%/年的标准固定分红 万元;我单位保证资金及时全额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建成后按时固定分红,对上报实施方案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报单位(公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3
巫溪县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乡镇(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审核领导(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申报实施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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