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33952404H/2021-007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8 |
重庆市巫溪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尚未审批出台,以下内容为单位暂定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养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2.负责全县养老、工伤保险经办管理的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养老、工伤保险业务办理的操作办法和业务规范,开展养老、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
3.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指导和组织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动态管理和运用工作。负责编制养老、工伤保险参保扩面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审核、调整养老、工伤保险各项待遇,并按时足额支付。
5.负责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支付稽核督查工作。负责工伤保险服务机构的协议管理以及工伤县级转诊、工伤保险费用结算和服务监督工作。
6.开展养老、工伤基金管理工作。编制养老、工伤保险预算决算、基金征缴计划和支付计划,承担基金预算执行管理、基金财务管理和结算支付管理等具体工作。
7.指导和组织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全民参保计划实施、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保基金监管、社会保障卡经办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综合科)
主要负责中心日常政务工作,拟定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信息、综合宣传、保密安保、会务接待、政府采购、信访维稳、后勤保障、印章管理、建议和提案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人事工资及本单位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日常人事事务工作;负责对接市上和县委县政府的考核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养老、工伤保险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效能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对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养老、工伤保险政策、业务的培训、指导。
2.单位参保科
负责全县用人单位养老、工伤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及基本信息维护工作;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养老、工伤保险年度工资申报和缴费基数核定工作;负责用人单位的职工养老、工伤保险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和维护;负责用人单位的职工养老、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养老、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养老、工伤保险征缴计划的编制上报;负责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3.个人参保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负责全县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维护、关系转接、重复清退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的城乡居民养老、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基本工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落实军人群体相关的养老保险衔接工作。
4.养老待遇科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含征地、超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统称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工作;负责核算、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征地、超龄)养老金领取人员(含在职人员)死亡一次性待遇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和死亡待遇初审工作;负责按政策规定调整城乡养老保险待遇;负责城乡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及待遇信息的维护;负责代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老复员、离休人员(含新中国成立初参工人员)生活补贴;负责代发原“八大员”养老、医疗补贴;负责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停发、续发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年度测算、汇算工作和编制业务报表及分析报告。
5.工伤待遇科
负责审核全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资格条件;负责工伤职工伤残待遇审核工作;负责受理工伤人员就医申报、县级转诊转院和费用结算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工伤职工职业康复和工伤预防工作;参与全县安全事故的处理处置工作;负责工伤保险费用支付年度测算、汇算工作和编制业务报表及分析报告。
6.基金财务科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县职业年金的收入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特殊人员待遇的代发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管理、财务报表编制上报及汇审工作;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登记、清理和报废工作。
7.稽核风控科
负责拟定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稽核、专项稽核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各科室移交的涉嫌违规事件进行核查处理;指导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本单位经办业务实施监督检查、复查;负责工伤保险协议服务医疗机构申报的受理和违规事项处理。
8.档案信息科
负责本单位业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和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护措施;指导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系统的安全运行及全县业务系统使用权限管理;负责本单位社会保险数据管理工作,确保数据信息安全;负责网络和硬件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保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统计报表编制和上报工作。
9.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的指纹采集和年度验证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保障卡资料生成、修改、发放、挂失和补办工作;负责社保卡金融功能推广应用工作;指导电子社保卡的签发及应用工作。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752.23万元,支出总计752.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4.30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相应预算收入、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70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3.03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相应预算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2.53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9.7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73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5.42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相应预算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12.63万元,占70.1%;项目支出218.79万元,占29.9%。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9万元,下降58.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相应预算收支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2.2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14.30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相应预算收入、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3.03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相应预算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63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根据巫溪财政文〔2020〕98号、溪人社退〔2020〕99号等年末结算增加了人员经费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9.7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5.42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相应预算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52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根据巫溪财政文〔2020〕98号、渝财社〔2019〕176号、溪人社退〔2020〕99号等,年中申请追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年末结算增加了人员经费,故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支出数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9万元,下降58.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相应预算收支结余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6.82万元,占9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37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中追加的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年末结算的人员经费和上年结转结余的预算资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5.89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3)农林水支出18.63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5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科目为2130152,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和保险支出,而该类人员的绩效支出与单位在职职工的津贴一起记入了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80101科目中,故农林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0.08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2.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1.15万元,下降45.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相应预算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0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8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相应预算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8万元,下降36.3%,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及机改职能转出,本年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油费、过路费、停车费、车辆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主管部门公务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8万元,下降79.3%,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及机改职能转出,本年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未新购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6批次,5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0.00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未发生车均购置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8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相应预算支出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因新冠肺炎疫情,线下会议减少,转为线上。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2万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因新冠肺炎疫情,线下培训减少,转为线上。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238.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效果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军转干、企业老复员军人、建初人员补助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巫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郭倩伶 | ||||||
实施单位 |
巫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15922913260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79.55 |
总量 |
79.55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79.55 |
其中:财政资金 |
79.55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全县47名军转干部、企业老复员军人、新中国成立初期革命工作者发放2020年生活困难补贴和医疗补助 |
按时将目标资金79.55万元全部用于全县47名军转干部、企业老复员军人、新中国成立初期革命工作者2020年生活困难补贴和医疗补助的发放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60)分 |
数量指标(20)分 |
补贴补助发放完成金额 |
79.55 |
79.55 |
100% |
20 |
|||
质量指标(20)分 |
全县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发放金额 |
412152元/年 |
412152元/年 |
100% |
10 |
||||
全县老复员军人生活困难补贴发放金额 |
141024元/年 |
141024元/年 |
100% |
10 |
|||||
时效指标(20)分 |
及时发放补贴补助月数 |
12个月 |
12个月 |
100% |
20 |
||||
成本指标()分 |
|||||||||
效益指标(20)分 |
经济效益指标()分 |
||||||||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
覆盖军转干部、企业老复员军人、新中国成立初期革命工作者人数 |
47人 |
47人 |
10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
持续保障军转干部等人员基本生活 |
47人 |
47人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领取补贴补助人员服务满意度 |
100% |
10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工伤医疗生育业务网络维护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巫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郭倩伶 | |||||
实施单位 |
巫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15922913260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9 |
总量 |
9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9 |
其中:财政资金 |
9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2020年全县46.7万养老工伤保险参保领待人员享受社保经办服务 |
利用专用网络为全县46.7万完成了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服务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60)分 |
数量指标(20)分 |
养老工伤参保办理人数 |
37.4万人 |
37.4万人 |
100% |
20 |
||
质量指标(20)分 |
养老金足额发放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20 |
|||
时效指标(20)分 |
及时发放养老金月数 |
12个月 |
12个月 |
100% |
20 |
|||
成本指标()分 |
||||||||
效益指标(20)分 |
经济效益指标()分 |
|||||||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 |
100% |
10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
持续保障全县退休人员生活 |
9.3万人 |
9.3万人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办事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未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81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