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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03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3 |
巫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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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9-03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3 |
巫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责调整
原医疗保险职能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二)职能职责
本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尚未审批出台,以下内容为单位暂定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养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2.负责全县养老、工伤保险经办管理的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养老、工伤保险业务办理的操作办法和业务规范,开展养老、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
3.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指导和组织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动态管理和运用工作。负责编制养老、工伤保险参保扩面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审核、调整养老、工伤保险各项待遇,并按时足额支付。
5.负责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支付稽核督查工作。负责工伤保险服务机构的协议管理以及工伤县级转诊、工伤保险费用结算和服务监督工作。
6.开展养老、工伤基金管理工作。编制养老、工伤保险预算决算、基金征缴计划和支付计划,承担基金预算执行管理、基金财务管理和结算支付管理等具体工作。
7.指导和组织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全民参保计划实施、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保基金监管、社会保障卡经办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构成
1.办公室(综合科)。主要负责中心日常政务工作,拟定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信息、综合宣传、保密安保、会务接待、政府采购、信访维稳、后勤保障、印章管理、建议和提案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人事工资及本单位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日常人事事务工作;负责对接市上和县委县政府的考核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养老、工伤保险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效能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对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养老、工伤保险政策、业务的培训、指导。
2.单位参保科。负责全县用人单位养老、工伤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及基本信息维护工作;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养老、工伤保险年度工资申报和缴费基数核定工作;负责用人单位的职工养老、工伤保险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和维护;负责用人单位的职工养老、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养老、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养老、工伤保险征缴计划的编制上报;负责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3.个人参保科。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负责全县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维护、关系转接、重复清退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的城乡居民养老、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基本工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落实军人群体相关的养老保险衔接工作。
4.养老待遇科。负责全县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含征地、超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统称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工作;负责核算、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征地、超龄)养老金领取人员(含在职人员)死亡一次性待遇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和死亡待遇初审工作;负责按政策规定调整城乡养老保险待遇;负责城乡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及待遇信息的维护;负责代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老复员、离休人员(含新中国成立初参工人员)生活补贴;负责代发原“八大员”养老、医疗补贴;负责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停发、续发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年度测算、汇算工作和编制业务报表及分析报告。
5.工伤待遇科。负责审核全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资格条件;负责工伤职工伤残待遇审核工作;负责受理工伤人员就医申报、县级转诊转院和费用结算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工伤职工职业康复和工伤预防工作;参与全县安全事故的处理处置工作;负责工伤保险费用支付年度测算、汇算工作和编制业务报表及分析报告。
6.基金财务科。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县职业年金的收入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特殊人员待遇的代发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管理、财务报表编制上报及汇审工作;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登记、清理和报废工作。
7.稽核风控科。负责拟定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稽核、专项稽核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各科室移交的涉嫌违规事件进行核查处理;指导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本单位经办业务实施监督检查、复查;负责工伤保险协议服务医疗机构申报的受理和违规事项处理。
8.档案信息科。负责本单位业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和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护措施;指导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系统的安全运行及全县业务系统使用权限管理;负责本单位社会保险数据管理工作,确保数据信息安全;负责网络和硬件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保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统计报表编制和上报工作。
9.社会化管理服务科。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的指纹采集和年度验证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保障卡资料生成、修改、发放、挂失和补办工作;负责社保卡金融功能推广应用工作;指导电子社保卡的签发及应用工作。
(四)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依据<中共巫溪县委、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巫溪委发〔2019〕3号),巫溪县社会保险局在2019年更名为巫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医疗保险职责移交到县医疗保障局。目前,本单位的三定方案尚未审批出台。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6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0.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21.17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682.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减少241.7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63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70.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0.08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4.48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921.1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82.9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838.1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9万元,比2019年减少92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85万元,比2019年减少82.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完毕,在编人数由42人减少到21人,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和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78.05万元,比2019年减少838.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划归分立出去的巫溪县医疗保障局,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工作。
巫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71万元,比2019年减少6.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1万元,比2019年减少6.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相应人员及职能职责转出,公务接待次数大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和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43.53万元,比上年减少98.91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相应人员调出本单位,按人数划分的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30.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郭倩伶 联系方式:023-518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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