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33952404H/2025-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7 |
巫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具体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能职责是:
1、依法承担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2、宣传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承担统筹协调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辅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和查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举报、投诉,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5、承担对全县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监督及预防等事务性工作,办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对全县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对我县辖区内的乡镇(街道)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指导。
7、负责县级仲裁员、监察员、调解员日常管理。
8、承担全县劳动用工监管信息化建设事务性工作。
9、承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指定、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完成县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本单位后勤保障和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司法衔接、宣传和舆情动态监管等工作;承担县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运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劳动保障、根治欠薪平台线索交办流转分析调度、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立案科。辅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线上、线下的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等工作;负责劳动仲裁案件和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内务;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立案审批、登记统计等工作。
(三)维权一科。承担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检查工作,承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举报、投诉相关事务性工作,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承担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日常工作,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承担根治欠薪考核有关事务性工作。
(四)维权二科。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按照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依法组织仲裁庭,承办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案前调解等多元化解劳动纠纷一站式调处、劳动人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8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5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89.56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为新增预算单位。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8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89.5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89.5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为新增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56万元,比2024年增加28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56万元,比2024年增加289.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今年新增预算单位,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预算。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巫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预算单位,此项在人社局预算,且本单位为今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预算单位,此项在人社局预算,且本单位为今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预算单位,此项在人社局预算,且本单位为今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39万元,比上年增加38.3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为今年新增预算单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本单位无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故无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2025年本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范围,围绕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总体工作目标编制了2025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表,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9.56万元。
2025年本单位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汪敬华 联系方式:023-5181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