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尊崇宪法、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共享;坚持从实际出发,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人社建设与创新人社、廉洁人社、服务型人社建设相结合促进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建设。全局上下自觉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运用到人力社保业务工作中,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中体现民主性、合法性和科学性;在全面履职完成中心任务中体现职权法定、权为民所谋、利为民所系;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关系依法治理中体现法治的公平、公正和正义;在行政复议应诉、阳光政务法制监督中体现法治监督、权力制约和责任追究;在深入学习宣传党纪国法中提高自我、影响他人、形成法治氛围和法治秩序。现将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夯实组织体系,强化队伍建设
(一)深化思想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将法治人社建设纳入党组会议议程,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工作纳入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议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自身的法治素养,带动引领法治人社建设向纵深发展;明确法规仲裁科法治建设牵头职责,按照“年初议计划、年中议进展、年末议得失”原则,协调、督促法治建设中的各项工作;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强化人员经费保障。配齐配强法律专业工作人员,聘请法律顾问,每年预算法治专项经费10万元,将培训学习、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等费用列入单位专项经费,保障各项法治工作顺利实施。
(四)开展常态化、多形式法治教育培训。邀请县委组织部领导、县委党校教师、专家对《宪法》、《监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授课;领导带头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组织业务科室对典型案例开展集体研讨,常规性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重庆干部网络学院、人社系统干部学习平台、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每年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重庆法治理论知识考试;通过层层选拔,以考代训等方式积极组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人力社保法治知识竞赛、练兵比武活动。加强培训,组织领导干部、法治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走出去学。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约监督
(一)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决策及行政诉讼、复议案件、信访案件办理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工伤认定决定、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等执法决定的执法程序、案件事实、证据证明力、法律适用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认真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制定程序,坚持有件必备,及时清理废止,确保政令畅通,法治统一。目前,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件,因阶段性工作完成或有上位文规定废止3件,继续有效2件。
(二)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16年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作为被告参加行政诉讼案件39件,均保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17年以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1件,其中,主办19件,协办12件,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了代表们的充分肯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对外公开人事考试、职称评定等事项,在办公场所设置公开栏,对机构职责、办事程序、人员信息等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三、转变执政理念,提升服务效能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及时动态取消、下放、调整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执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退出目录;对照重庆市人力社保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压缩办事时限,精简办事材料。目前,已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涉及人力社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等177项业务进行完善并公布,同时编印了《人力社保业务汇编》;全面清理证明材料,文件明确规定取消的证明材料,无条件取消,例如:对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等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取消死亡证明材料;推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六条措施》,编制《重庆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汇编》免费向全县300余家中小企业发放;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减免政策,2016年来累计减免工资保证金 0.149 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今年以来,严格落实减免企业社保缴费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援企稳岗,返还稳岗补贴资金61.13万元;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为54家企业返还稳岗补贴资金146.38万元;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累计减免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4241.9万元,有力纾解参保单位社保缴费困难,促进了地县经济发展;疫情期间,统筹推进农民工返岗复工,通过“点对点”为9.43万名农民工提供安全有序返岗就业服务;通过“就在巫溪”“春风行动”线上密集送岗,推送岗位信息3.3万余条,举办网络招聘会3场,达成求职意向3369人次,巫溪县城镇新增就业303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6%;建立高校毕业生未就业实名清单,主动推送岗位、培训、政策信息,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3%;开展线上线下订单培训128期,培训学员6368名,发放补贴996.75万元;通过产业安置、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形式妥善安置79名退捕渔民。
(二)加大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人力社保一站式服务大厅,为各类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养老、工伤、社保卡、特殊工时、技能培训学校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为全县32个镇乡街道、 330个行政村均配备指纹认证设备,方便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等完成资格认证;短信通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等业务办理结果,避免群众跑路查询;安装排队叫号机、高拍仪,配置公用计算机、文具和药品等,方便群众办事。
(三)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持证上岗,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一律不允许从事执法活动,现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共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9名;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6台,用于完整记录投诉举报接待、现场调解、突发事件处置、信访接待过程,保护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动态完善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积极参与全县涉企行政执法联合检查,力促“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综合降低企业受检频次。
四、坚持依法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普法手段灵活多样,通过报纸、新闻、“巫溪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共展板、LED屏幕、集中宣传等渠道广泛宣传人力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分类普法措施有力,提升企业依法用工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契机开展农民工专题普法,提升农民工群体依法维权意识。深入一线工地、企业,帮助完善规章制度,面对面与企业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进行座谈交流,及时规范劳动关系。
(二)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会同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完成全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的构建工作;有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以点带面”作用;有效发挥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职能。2016年以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各类企业近 2837户,处理各类劳动举报投诉1184件、劳动人事争议201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保障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确保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三)妥善处理各类信访诉求。2016年以来,全局共受理各类信访件190余件,接待来访群众2688批次、6576人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的界限,推进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工作,清晰地引导群众通过正确途径依法理性维权。如巫溪籍向义林到辽宁务工受伤,向用人单位索赔无果情况下向重庆市人民政府信访,后转送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办理,接到此件后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按照依法分类途径进行处理,主动与辽宁省阜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后在多方协调下,用人单位为向义林支付工伤待遇132.50万元。
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政务公开程度不深不广、服务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下一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教育培训,树立法治思维,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行政权力的承接和下放工作,推进人力社保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优化服务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网络等载体作用,扩大法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加强对基层和重点人群尤其是农民工的普法针对性、实用性。
四是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工作。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重庆市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