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法人。
服务内容:为招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
申请条件:适用于招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
申请材料:
1. 重庆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申请表;
2. 重庆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
3. 毕业证书;【非必要】
4. 释放证明书或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非必要】
5. 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或强制隔离戒毒/ 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非必要】
6. 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 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非必要】
依 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 号);
3.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 2009 〕116 号);
4.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0 〕75 号);
5.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2 〕103 号);
6.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 〕97 号);
7. 《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
8.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 2018 〕57 号);
9.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 2017 〕41 号)。
服务渠道:
1. 线上: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
2. 线下: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城乡就业统筹科 305
咨询方式:023-51811438。
是否收费: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