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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登记
日期:2024-07-10

服务对象:自然人。

服务内容: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申请条件:适用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申请材料:  

1.  重庆市个人就业登记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3.  户口簿;【非必要】

4.  毕业证书;【非必要】

5.  释放证明书或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非必要】

6.  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或强制隔离戒毒/ 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非必要】

7.  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非必要】

8.  劳动合同(劳务协议);【非必要】

9.  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非必要】

10.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非必要】

依    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社会保障部令第28 );

    3.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 2009 〕116 号);

    4.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0 〕75 号);

    5.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2 〕103 号);

    6.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4 〕97 号);

    7.  《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

    8.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 2018 〕57 号);

    9.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 2017 〕41 号)。

服务渠道:  

    1.  线上: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

http://ggfw.rlsbj.cq.gov.cn/cqjy/n/ultimate/cqweb/ui/business/website/cms/submitDetail.html?id=ADC4176BF9E81CFCE055000000000001

    2.  线下: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城乡就业统筹科 305

咨询方式:023-51811438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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