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日期:2024-07-10
大中小
服务对象:法人。
服务内容: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 阅服务。
申请条件:查 (借) 阅的对象档案存放在重庆市 (区县) 人才公共服务机构。
申请材料:
1. 《档案查(借) 阅申请表(函 )》;
2. 查(借) 阅档案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出示);
3. 查(借) 阅档案单位介绍信。
依 据:
1.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 〕90 号);
2.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3.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 2021 〕112 号)。
服务渠道:
1. 线上: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
http://ggfw.rlsbj.cq.gov.cn/rc/wsfw/index.html?type=2;
2. 线下: 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流动人口和档案管理科 307
咨询方式:023-51521520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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