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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日期:2024-07-10

服务对象:自然人。

服务内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市外转入。

申请条件:参保人员在跨省 、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顺畅转移接续。

申请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

2.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信息采集单》;

3.  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非必要】

依    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 2009 〕66 号);

3.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 2016 〕5 号);

4.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 部发〔 2009 〕187  号);

5. 《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70 );

6. 《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 2013 〕250 号)。

服务渠道:

1. 线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ret_url=http%3A%2F%2Fsi.12333.gov.cn%3A80%2F

 “渝快办”

https://zwykb.cq.gov.cn/

“ 重庆人社”APP(电 子社保卡);

  渝快办”APP ;

2. 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一楼大厅 3-7号窗口。

咨询方式:023-51811516。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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