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分立
日期:2024-07-10
大中小
服务对象:法人。
服务内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因机构改革、单位整合等发生分立情形的,办理参保单位分立。
申请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因机构改革、单位整合等发生分立情形的,办理参保单位分立。
申请材料:
1. 《重庆市参保单位分立申请表》;
2. 《重庆市参保单位分立人员清单》;
3. 有权机关批准单位分立的文件或证明材料;
4. 单位参保登记相关资料(仅限分立后单位尚未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新单位参保登记)。【非必要】
依 据:《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规范》(渝人社发〔 2015 〕266 号)。
服务渠道: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一楼大厅 3-7 号 窗口。
咨询方式:023-51811516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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