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法人。
服务内容:为参保单位办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增减业务。
申请条件:
1. 参保单位因新招、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应于新增人员报到后 15 日内或单位合并后的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参保单位因参保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调动工作、辞职、辞退、参军、上学、失踪、死亡或单位拆分等原因减少人员,应于上述情形发生后 15 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
1. 《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纸质及电子数据);
2.护照、就业证件原件(外国人参保需提供);
3.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港澳台人员参保需提供) ;
4.属于煤矿、矿山、水泥、建筑、建材、橡胶等从事放射性、高毒、粉尘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参加工伤保险需提供体检合格证明。
申报缴费人员减少的需提供:《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纸质及电子数据)。
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规范》(渝人社发〔 2015 〕266 号)。
服务渠道:
1. 线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lsbj.cq.gov.cn/ ;
2.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一楼大厅 3-7号窗口。
咨询方式: 023-51811516。
是否收费: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