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参保登记
日期:2024-07-10
大中小
服务对象:法人。
服务内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单位因新招、调入等原因增加人员的,办理新入职人员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申请条件:参保单位因新招、调人、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应于新增人员报到后 15 日内或单位合并后的 30 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业务办公室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
1. 《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纸质及电子数据);
2. 护照、就业证件原件(外国人参保需提供);
3.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 件(港澳台人员参保需提供);
4. 属于煤矿、矿山、水泥、建筑、建材、橡胶等从 事放射性、高毒、粉尘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需提供体检合格证明。
依 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 《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规范》(渝人社发〔 2015 〕266 号)。
服务渠道:
1. 线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一楼大厅 3-7号窗口。
咨询方式:023-51811516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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