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
日期: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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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离校 1 年内贫困高校毕业生按500 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
适用条件:
适用于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人口、残疾人家庭、身有残疾、特困救助供养的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
依 据:
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5 〕23 号);
2.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社〔 2017 〕164 号);
3.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3 〕43 号);
4.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 2017 〕41 号);
5.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 2018 〕174 号)。
申请渠道:
1. 线上: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
2. 线下: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人力资源和培训鉴定科 302。
咨询方式:023-5152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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