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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更”基地补贴
日期:2024-07-10

主要内容:  

1.  一次性补助。被认定为“ 双更”基地的,给予 6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已享受过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科化园、文创园等一次性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2. 绩效奖补。从认定后的第二年起,对每个“ 双更” 基地连续 4 年开展绩效评估, 评估合格的,按照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捕渔民、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 1000 元/人 · 年的标准给予绩效奖补,最高不超过 40 万元。“ 双更”基地可承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各类扶持政策。

适用条件:认定标准

(一) 功能标准

基地为具有管理服务能力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生产经营场所,并具备以下功能: 

1. 吸纳就业功能。能提供一定规模的就业岗位,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2. 创业孵化功能。能提供一定数量的创业工位,并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评估、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品牌策划、产业链对接等服务;

 3. 职业培训功能。有培训机构、培训场地和相应师资,能组织劳动者就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4. 就业服务功能。设有智能就业应用场景,能为劳动者提供便捷就业、创业、培训服务。

(二) 绩效标准

 1. “一区”基地吸纳就业和促进灵活就业人数不低于300 人,“ 两群”基地吸纳就业和促进灵活就业人数不低于 200 人;

 2. 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捕渔民、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占基地就业总人数比例不低于 30%;

 3. “一区”基地提供的创业工位不低于 30 个,“ 两群” 基地提供的创业工位不低于 20 个;                            

 4. 单位就业人员中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的占 90%以上;

 5. 单位就业人员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 有培训意愿的从业人员参训率达到 100%,培训后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率超过 35%  ;

 7. 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劳动争议仲裁败诉案件、 较大安全事故零发生;

 8. 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 100%。

对带动就业有显著成效, 服务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 城经济圈建设、“ 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有重大突破的基地,在培育认定时给予优先倾斜。

依    据:《关于培育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基地的通知》(渝人社〔 2021 〕351 号)。

申请渠道:重庆就业网 

http://ggfw.rlsbj.cq.gov.cn/cqjy/

咨询方式:023-5181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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