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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日期:2024-07-10

主要内容: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

 2. 失业保险。5个特困行业和新增扩围的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至2023年3月。

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参照执行的社会组织,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

 3. 工伤保险。5个特困行业和新增扩围的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至2023年3月。

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参照执行的社会组织,工伤保险费缓缴暂实施至2022年8月。

对已实际缴纳申报缓缴之月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参照执行的社会组织,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

适用条件:

 1.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

 2. 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

 3. 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

上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依    据:《关于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2号)。

申请渠道:

1. 线上:

企业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lsbj.cq.gov.cn; 

使用企业“渝快办”账户登陆,根据提示申请或确认缓缴

2. 线下: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一楼大厅3-7号窗口。

咨询方式023-518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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