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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社保卡“签发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14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社保卡”签发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保所: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电子社保卡宣传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社保卡宣传,提高电子社保卡的签发率,推广电子社保卡使用,让群众真正识卡、知卡、用卡,通过电子社保卡切实享受到便捷服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疫情防控,严防人群聚集

近期,我局陆续接到群众反应,称接村(社区)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对社保卡进行激活。目前,我县社保卡医保功能无需激活,金融功能由群众根据自身需要到对应银行激活。请各乡镇(街道)社保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树立风险防控意识,避免人群聚集,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微博等新兴媒体线上宣传及在村社服务网点、集镇、交通要道等处张贴社保卡宣传海报等方式,加强对电子社保卡签发流程的宣传,指导群众做好电子社保卡签发工作。

二、尊重群众意愿,严禁诱导推广

各乡镇(街道)社保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重点推荐重庆市政府APP”重庆人社APP”(原重庆掌上12333),同时要介绍支付宝、微信、合作银行APP等其它签发渠道,但不得以签发电子社保卡为由,诱导群众注册安装各类APP,严禁以此获取推广收益。

三、结合应用场景,以宣传促签发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5号)要求,在2020年底前电子社保卡签发率要不低于25%,我县仅完成13%,各乡镇(街道)要结合群众对社保查询、资格认证、疫情形势下的线上办理等场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做好服务,以宣传促签发,尽早完成电子社保卡签发任务。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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