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0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1日
2020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市人力社保工作会和2020年县委工作会、县政府工作会的统一部署要求,总体工作思路是“1122222”: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优先两个战略,深入开展技能提升和行风建设两大行动,持续深化社会保障和人事管理两项改革,坚决打赢人社扶贫和根治欠薪两场硬仗,为夺取“战疫”“战贫”双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具体为八个方面的工作任务,采取29条工作措施。
一、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建设,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强化组织建设,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成效,形成长效机制。强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和“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2.高质量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规定实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制度,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
3.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开展稳就业攻坚行动,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就业工作部门、乡镇(街道)联动机制,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支持就业创业、积极实施培训、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等,全力稳住新增就业规模和失业率指标。全年新增城镇就业300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4.完善和落实稳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实施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继续实施稳岗返还、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援企稳岗等政策,扩展就业岗位。推进川渝两地人社部门合作共赢,建立与市内外人力社保部门对接联系制度,信息共享,向市内外企业推送农民工就业。积极应对,降低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分类举办“线上媒体招聘会”“网络面试”,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建立健全支持灵活就业机制。
5.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放在工作突出位置,实施“就在山城”“就在巫溪”就业促进行动,完善实名制登记和定制服务机制,建立互联互通的大学生就业信息平台,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加大政策服务保障,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攻坚行动,确保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到90%以上。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原湖北省务工返乡人员,开发一批临时公益性岗位,实施过渡性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网络招聘会等专项服务活动,优化农民工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发展,配合开展好“重庆农民工日”系列活动。
6.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渝创渝新”创业促进行动,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00万元。指导乡镇(街道)就业扶贫车间、扶贫街区(山村)建设,培育创业孵化基地(实训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推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提档升级。扎实开展创业培训,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创新大赛和技能比武等活动,分类培育创业典型。
7.大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结合全县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培训,全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5800人次以上。强化职业培训监管,对现行培训补贴对象进一步细分和准确界定,确保补贴资金运行安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推进企校双制、工学一体,广泛发动企业新招工和转岗人员参加培训。
8.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就在山城”公共就业服务改革,争取就业服务标准化试点、信息化升级建设支持,推广社区就近就业服务模式。贯彻实施《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全面实施职业中介许可和其他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企业用工等重点监测制度,完成向市级重点产业送工任务。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失业动态监测,完善应急预案,争取政策措施储备。
三、深化社会保障改革
9.平稳实施社保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实施退休“中人”待遇复算。抓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改革。
10.落实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及我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精神,贯彻落实市人力社保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9号)和《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21号)规定,层层压实责任,对标对表推进。严格执行减免缓政策期限,确定减免缓政策适用范围,简化办理流程,及时跟踪掌握减免缓政策实施进展,制定应对政策执行期内各类风险的应急预案,统一减免缓政策解读宣传口径,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11.落实待遇调整兑现政策。继续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和发放工作。落实工伤保险的待遇调整和发放工作。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做好对全市各类涉农特殊群体养老和医疗补贴代发工作。
12.推进扩大社保覆盖面。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持续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计划,分类清理、分析运用全民参保登记数据,针对未参保人员开展分类宣传和精准施策,推进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与业务协同,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和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促进法定人员应参尽参、断保人员接续参保,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0%以上。
13.严抓社保基金监管。规范管理社保基金,防控风险,将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纳入认证范围,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完善社保基金要情报告制度,深入实施社保基金各类专项检查,坚决查处骗保行为。
14.优化社保经办服务体系。推进社保智能化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一站式全渝通办”“线上线下相融合”“网审和送审相结合”,结合机构改革重塑再造业务流程和强化机构队伍建设。抓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落实电子社保卡签发和运用,推动养老待遇资格掌上认证。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加强工伤、失业保险经办工作。
四、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15.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严格把关各专业职称申报条件,完善评价标准。积极使用全市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和证书查询系统,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强化鉴定机构管理和审批,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构建职业资格监管长效机制。
16.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虹吸工程”,做实基层引进培养人才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支持高层次人才服务乡村建设。探索建立鼓励人才向乡镇一线流动机制,推进乡村人才培养培训,搭建乡村人才评价认定“立交桥”。
17.强化人才引进和服务。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优化人事管理服务,统筹推进引育并重,实现人才队伍专业化。开展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公招、高层次人才选(招)聘工作。加强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拓展服务项目,做好团结、引领、服务人才工作。加强流动人员档案、职称、户籍等服务和党员管理。
18.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贯彻落实奖励、回避、培训、考核、监督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规章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实行人才精准激励。关心关爱医护人员,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和福利政策。强化考试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五、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9.加强劳动关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指导企业稳妥处理劳动关系。加强劳务派遣行业监管,依法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维持在90%以上。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强化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群体、重点地区风险排查,完善应对预案。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任务。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
20.加强根治欠薪工作。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完善根治欠薪工作责任体系。加强“两金三制”等核心制度落实,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和联合惩戒,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夏冬两季攻坚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加强根治欠薪考核。
21.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加大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企业内部协商解决的指导力度。完善调解仲裁工作制度,有效实现调裁衔接、裁审衔接。进一步落实“互联网+调解仲裁”三年行动计划,推广应用“互联网+调解”平台,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风险,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从案后处理转向源头治理、多元治理。
六、推进人力社保扶贫工作
22.加大人社扶贫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巩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全面抓好脱贫攻坚巡视、检查考核等反馈问题整改。加强人社扶贫成效宣传。推动人社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完善后续扶持措施,保持人社扶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
23.实施就业扶贫专项行动。深化就业扶贫车间等“五大就业扶贫”模式,加大政策统筹支持力度,给予特殊稳岗支持,切实降低运行成本,有序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为贫困户拓展就业岗位。探索建立稳定有效可持续的托底帮扶机制,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深化鲁渝劳务扶贫协作,健全协作机制,拓展协作内容,提高就业扶贫组织化程度。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创业与培养选拔致富带头人相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4.提高贫困群众社保水平。深入开展参保登记,落实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发放待遇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巩固为未脱贫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超龄贫困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政策落实成效,确保达龄贫困人口待遇应发尽发。落实失业保险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政策,建立社保扶贫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机制。
25.加强贫困乡村人才支撑。加大技能脱贫行动力度,实施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宣传技工学校免费就读政策,引导贫困学生积极就读。实施好深度贫困乡镇专家服务项目,支持贫困乡镇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大“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力度,招募名额进一步向艰苦边远贫困乡镇倾斜。
七、强化系统行风建设
26.深入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以“跑一次是底线、一次不用跑成为常态、跑多次是例外”为目标,进一步清理证明材料,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压缩一半以上,推行即时办结。推进精简就业补贴证明材料、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养老保险费率应降尽降、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根治欠薪、推进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等为民服务事项的落实。
27.加强系统行风文化建设。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健全人力社保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基层窗口经办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加大多层次业务培训力度,深化“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强化常态化监督,深入开展行风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整改突出问题,建立人力社保公共服务规范承诺制。持续开展全县人力社保系统“树行业新风、优营商环境”工作。
28.加快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构建“线下+线上”的全方位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内部数据互联互通以及与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无缝衔接,逐步实现个人事项“不见面审批”,涉企事项“最多跑一次”。
八、抓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29.组织编制全县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人力社保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深化“法治人社”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加快电子社保卡签发与应用。提升12333电话服务能力。健全人社宣传信息平台,加大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力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