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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1-20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按照《巫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全县市场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规定报告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确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管理,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护企业合法经营,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和备案,规范涉企行政处罚行为。我局聘请峡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三)守底线、强监管,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认真完成各类抽检任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完成率100%。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明厨亮灶”建设达100%,先行建设学校智慧监管平台系统。二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新增10名工作人员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B证;开展重庆市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建设,纳入平台电梯745台,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注册45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共检查141家次,出动354余人次,检查设备198余台(套),发现安全隐患85条,下达监察指令32份,整改隐患85条;全县在用特种设备检验率达100%,特种设备安全事故0起。三是产品监管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认真落实质量强县战略部署,对全县符合条件的8家企业和组织颁发了奖项16个,兑现质量和标准化奖励36万元。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89组,全县重点产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四是打击传销工作进一步深入。继续做好我县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召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推进工作会,约谈了县内的三家网络平台,开展了防止传销进校园知识讲座。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和遏制传销活动有我县的蔓延。五是意识形态领域监管不断强化。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引导干部职工不在微信、QQ、论坛等发布不当言论,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今年以来,牵头处理市长、县长公开信箱、群工系统等网络信访14件,人民网留言、微信公众号等舆情3条,及时消除舆情隐患。

(四)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执法办案力度不断加大,执法程序更加规范合法,紧抓情报信息工作,做到了将情报分析成果转化为执法办案“指向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打传规直、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执法行动,对开展的执法活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坚持过罚相当的原则,规范办案程序,用好自由裁量权,适用减轻处罚和较大数额罚款的案件的处罚必须经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五)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是扎实开展市场主体信息公示。2019年全县内资企业年报率94.56%,超全市平均水平。今年以来共吊销41户企业。二是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排查经营户400余户,办理无证无照经营案件5件。三是突出重点监管执法。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价格专项执法等民生领域执法,2020年共立案67件,结案46件,处罚没款200万元。药品执法亮点突出,以日常巡查和举报线索为着力点,查处涉案金额120余万元,其中办理大要案件1件。四是突出消费权益保护。在重要节点发布消费维权信息和警示共2000多条,受理各类投诉举报317件(其中投诉188件、举报129件),为消费者挽回各类经济损失59.45万余元。培育创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景区1个、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110个。五是优化检验检测市场。开展“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发现10家机构存在63个问题,其中7家机构责令改正,3家机构责令整改并立案查处,全力提升认证公信力和贡献率。是牵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督促各县级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对现行有效的3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对现行有效的67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含招标采购类33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废止了4件,该项工作得到了市局认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重庆市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调研座谈会上对本县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

(六)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实行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实现“一次提交”,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全流程“一日办结”,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2020年以来,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4670户,同比增长22.96%;其中新发展企业1043户,同比增长37.24%。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各类登记5488户,其中全程无纸化登记1088户,为企业发放免费印章658套。二是落实复工惠民政策。疫情期间督促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严格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水价格,支持两部制电价等政策;加强对供电行为的监督检查,累计减免金额达620.24万元。三是强化餐饮复工指导。组织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学校园食堂安全监督检查164家次,召开学校食堂复学食品安全培训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复工复产座谈会、餐饮行业复工复产现场指导会,开展餐饮行业分级分类复工检查326家次。四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操作培训,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装饰装修企业、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等联合抽查,随机抽取检查人员14名,对51户市场主体开展检查。同时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抽查计划、标准检查计划、食品生产检查任务、餐饮服务检查任务、特殊食品检查计划、食品销售检查计划等相关任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37名,组成19个检查小组,共计抽查市场主体800余户,检查结果已100%公示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七)加强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为切实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放纵犯罪的行为,对各类专项整治、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进行集中梳理,加强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核审把关,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

(八)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配强法制队伍。选拔、调配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为执法支队和6个基层所配备了法制员,充分发挥各级法制人员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力争法制监督工作不留死角,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组织法治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机构改革以来的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举办青年干部参加的业务培训班,并将领导干部纳入学考范围,将学考活动与岗位练兵相结合,并将人员参考率、平均得分计入本单位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三是提供法治工作经费保障。每年安排不少于二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法治建设专项经费,用于诉讼代理费及购买有关法律书籍、普法资料,订阅法治相关报刊,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交流活动,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薄弱环节仍然存在。一是在知识产权侵权维权案件取证难、难度大、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员不足、企业公众维权保护意识不强。二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布远、散、小、多,且日益增加,如近年来高速公路、建筑等重点工程建设,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在用数量大增,设备位置山大坡陡,给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带来巨大困难。三是基层监管人员薄弱。机构改革后,监管任务重、业务范围广且专业性强,专业监管人才更是紧缺,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四是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人员质量管理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尤其化妆品经营使用人员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大多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化妆品质量安全意识仍然淡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加强单位职工通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和《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2019版)》要求,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能力。

(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利用“3.15”“质量月”“法制宣传月”等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商家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电视台播放消费维权主题讲坛的形式让民众了解和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进而提高人们的学法、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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