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市监〔2023〕72号
各市场监管所、特监科,执法支队,电梯相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3〕173号)要求和近期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在用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3年12月前,针对当前电梯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在全县开展在用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压实使用和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加强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发生类似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10.18”较大事故,守牢安全底线,保障群众乘梯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开展使用安全管理自查自改(2023年10月至11月)。
使用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强化日常使用安全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规定”要求。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电梯的数量、用途、使用环境等情况,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足够数量的电梯安全员,并逐台明确负责的电梯安全员;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在“特安信”小程序中,将自查自改情况列为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具体内容,并监督电梯维保单位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事故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消除。
二是制定和实施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对载货电梯(含非商用汽车电梯)应按照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明确主要用途,不能改变使用用途,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是医院、大型商超等)电梯的客流高峰时段,应安排专人在关键位置加强值守,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梯。
(二)强化关键部件维护保养(2023年11月)。
维保单位要切实提升维护保养工作质量,保证电梯安全性能。留存针对性维保和试验的相应照片、视频或报告等见证材料备查,本地单位通过“特安信”小程序“月调度”栏目及时上传,外地驻渝备案开展电梯维保的单位通过“特安信”无纸化维保系统上传。
一是针对性开展维保。各维保单位结合维护保养计划和方案,认真做好原有维护保养项目,同时增加一次电梯反绳轮(含防脱槽装置、轴承、固定零部件等)、导轨、限速器、安全钳、制动器的维护保养。
二是针对性进行试验。对维保的电梯开展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其中对于额定载重量在1600kg及以上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额定载重量在3000kg及以上的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应在轿厢内装载额定载荷,以检修速度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维保的电梯开展制动器试验,以额定速度进行下行制动试验。重点排查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制动间隙是否符合要求、故障监测功能是否有效,限速器、安全钳动作是否可靠,曳引轮是否有异常磨损,缓冲器固定是否可靠、液位是否正确,反绳轮固定是否牢固、运行是否有异响。
(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23年11月至12月)。
各所、特监科要组织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质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验电梯反绳轮、导轨、限速器、安全钳维护保养以及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的相应照片或视频等见证材料。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商贸中心、物流园区、集贸市场、建材家居市场等载货电梯使用场所,要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排查整治。
一是迅速部署。各所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电梯使用、维保、检验、检测等各相关方做好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发现载货电梯大量载人、维保不到位、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事故隐患的,要督促采取有效改进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住排查整治重点,严禁走过场、走形式,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二是制定计划迅速排查整治。电梯使用单位要迅速制定排查整治计划,按照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加强对维保单位维保质量的监督工作,如发现出现故障、损坏的零部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排除安全隐患。维护保养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按照排查计划对电梯尤其是限速器—安全钳、制动器进行维护保养和试验,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二)强化跟踪查验,严格技术把关。
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开展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必须要开展一次跟踪查验,巩固整治成效。查验维保单位提供的相关维护保养记录及见证材料,对未按照本通知要求实施维护保养和试验的,立即向使用、维保单位出具检验、检测意见,待整改完成后,方可继续实施检验、检测;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检验机构和检测单位立即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三)从严监管执法,强化警示震慑。
各所、特监科、执法支队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使用、维保单位和检验机构、检测单位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处理。要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实现“依法查处一案、警示震慑一片”的治理效果,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夯实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责任机制。
请各所于12月10日前,填写《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附件1)、《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特监科。
附件:1.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2.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办理状态: □正在办理 □已办结
案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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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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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 |
证照情况 (许可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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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
年月日 |
结案时间 |
年月日 |
涉案环节 |
□使用□维保□检验□检测 | ||
是否处罚 |
□是□否 |
作出处罚 时间 |
年月日 |
处罚决定 内容 |
罚款数额 |
(万元) | |
没收违法 所得 |
(万元) | ||
其他处理 内容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另案处理□约谈□其他: | ||
案件移送 公安机关 |
□是□否 |
移送时间 |
年 月日 |
通报情况 |
□未通报□通报部门: |
通报时间 |
年 月日 |
案情摘要 |
(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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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公开 |
□是 □否 | ||
承办部门 |
联系人 (电话) |
说明:案件名称格式为××(单位)查处××(当事人)××(案由)案;案情摘要至少包括线索核查情况、调查经过、违法事实、处理结果等。
附件2
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填报人员及联系电话:
具体项目 |
数量 |
开展监督检查(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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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电梯使用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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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电梯维保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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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电梯检验机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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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电梯检测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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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在用电梯(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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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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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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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严重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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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严重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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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安全监察指令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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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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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办使用单位违法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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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办维保单位违法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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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办检验机构违法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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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办检测单位违法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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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件曝光(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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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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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单位资格证书(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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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人员资格证书(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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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机关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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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