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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峰灵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

日期:2024-08-02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近日,巫溪县峰灵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训诫教育活动。

活动中,监狱派驻民警昌波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点名,重点核查了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使用情况,思想汇报书写情况,每日人脸识别、每周思想汇报、每月学习劳动的完成情况。昌波警官从思想状态、家庭关系、社会交往、训诫警告、请销假制度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反复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珍惜社区服刑的机会。巫溪县司法局副局长彭毅通报了2起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的案例,以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警醒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随后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牢记社区矫正身份,端正思想态度,提高在矫意识;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强化遵纪守法意识;三是严格落实请假制度,未经请假批准不能外出,如发生重大变故、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强化纪律意识;四是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制度,自觉服从司法所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思想汇报,强化规矩意识。

下一步,巫溪县各司法所将持续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法守法,提高矫正质量,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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