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093197486/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08 | [ 发布日期 ] | 2024-10-08 |
重庆市巫溪县司法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司法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协调乡镇(街道)和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县政府以及乡镇(街道)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以及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办县政府涉外、涉港澳台
有关法律事务。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规划和组织全县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8.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10.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司法局机关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法制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行政复议应诉科,所属事单位共两个,分别为:法律援助中心(参公)、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中心,3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总编制人数74名,其中事业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治处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173.14万元,支出总计2173.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32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收入支出均减少,本年度退休10人,县内调出1人,人员变动较大。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17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32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收入支出均减少,本年度退休10人,县内调出1人,人员变动较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3.14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17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32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收入支出均减少,本年度退休10人,县内调出1人,人员变动较大。其中:基本支出1782.96万元,占82.05%;项目支出390.18万元,占17.9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行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73.1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32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收入支出均减少,本年度退休10人,县内调出1人,人员变动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32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收入支出均减少,本年度退休10人,县内调出1人,人员变动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76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当年涉及到人员变动较大,离退休健康修养费、市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等在年中有追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32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收入支出均减少,本年度退休10人,县内调出1人,人员变动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76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当年涉及到人员变动较大,离退休健康修养费、市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等在年中有追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去年和本年度都实行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624.67万元,占74.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67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收入支出均减少,本年度退休10人,县内调出1人,人员变动较大,相应的人员经费等方面经费均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1.00万元,占16.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42万元,增长36.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7人,县内调入1人,同时增加了社会保险费等调标的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61.81万元,占2.8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4)住房保障支出125.66万元,占5.7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8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较大,有退休10人、县内调出1人、新招录7人、县内调入1人,总体上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21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0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租赁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61万元,下降60.4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设备老化,出于工作需要与安全考虑,按程序请示上级批准同意,我单位上年度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用于日常开展工作,而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度下降。同时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23万元,下降52.8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设备老化,出于工作需要与安全考虑,按程序请示上级批准同意,我单位上年度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用于日常开展工作,而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设备老化,出于工作需要与安全考虑,按程序请示上级批准同意,我单位上年度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用于日常开展工作,而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0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司法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96万元,下降64.9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4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公车管理、使用,杜绝公车私用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我单位车辆老化,车况不佳,其中两辆车极少运行。
公务接待费6.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其它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5万元,下降45.9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5万元,下降43.16%,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本年度公务接待次数也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随之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56批次900人,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88元,无车均购置费,车均维护费3.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2万元,下降37.54%,主要原因是为了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精神,本年度尽量控制大规模的会议次数,积极采用线上会议等新的会议方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0万元,下降44.60%,主要原因是为了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精神,积极采用线上培训等新的培训方式。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20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公车管理、使用,杜绝公车私用的情况发生,同时贯彻过紧日子的精神,大
力倡导节约水电、纸张等的使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维持单位日常运转和业务所需的各项办公物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90.18万元。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巫溪县司法局整体自评 |
项目编码: |
50023800023P000071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022-巫溪县司法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005-行财科 |
部门联系人: |
陶慧霖 |
联系电话: |
51889887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2,146.32 |
2,173.14 |
2,173.14 |
||||||||||||||||
其中:财政拨款 |
2,146.32 |
2,173.14 |
2,173.14 |
100 |
10.00 |
10.00 | |||||||||||||
一般公共预算 |
2,146.32 |
2,173.14 |
2,173.14 |
1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完成全年度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
1.完成全年度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
1.完成全年度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法律援助案件援助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是 |
||||||||||
人民调解案件指派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是 |
||||||||||
社区矫正人员管控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是 |
||||||||||
司法公信力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是 |
||||||||||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
定性 |
基本建立 |
1 |
0 |
100 |
20 |
20 |
是 |
|||||||||||
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否 |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对2023年社区矫正-购买服务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好;对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好;对2023年市级转移支付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27.18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好;对2023年社区矫正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好;对2023年处理突发事件、医患纠纷案件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好;对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级平台人员培训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好;对2023年依法治县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好;对2023年普法宣传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好;对2023年法治工作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好。从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都运行良好,能及时跟进计划实施,基层司法业务、法律援助项目中涉及到部分案件补贴等年底未全部报账,因而有部分经费年底时还未支付,此部分经费已在2024年初陆续支付完毕。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
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
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陶慧霖 023-51889887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普法宣传 |
项目编码: |
50023823T000003450349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022-巫溪县司法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005-行财科 |
部门联系人: |
陶慧霖 |
联系电话: |
51889887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0.00 |
10.00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 |
10.00 |
10.00 |
100 |
10.00 |
10.00 | |||||||||||||||
一般公共预算 |
10.00 |
10.00 |
10.00 |
1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全面完成“八五”普法规划的年度普法目标; |
1.完成“八五”普法规划的2023年度各项普法目标。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次数 |
场次 |
≥ |
8 |
8 |
0 |
100 |
50 |
50 |
否 |
||||||||||||
提升公民法律素养 |
定性 |
全年持续提升 |
1 |
0 |
100 |
20 |
20 |
否 |
|||||||||||||
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
定性 |
全年持续营造 |
1 |
0 |
100 |
20 |
20 |
否 |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巫溪县司法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功能分类科目 |
决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173.1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624.67 | |
五、事业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六、经营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其他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1.00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61.81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25.66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2,173.14 |
本年支出合计 |
2,173.14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
结余分配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总计 |
2,173.14 |
总计 |
2,173.14 |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巫溪县司法局 |
公开02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小计 |
其中:教育收费 | ||||||
合计 |
2,173.14 |
2,173.14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624.67 |
1,624.67 |
||||||
20406 |
司法 |
1,624.67 |
1,624.67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1,180.22 |
1,180.22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67.18 |
67.18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54.00 |
54.00 |
||||||
2040607 |
公共法律服务 |
90.00 |
90.00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169.00 |
169.00 |
||||||
2040612 |
法治建设 |
3.00 |
3.00 |
||||||
2040650 |
事业运行 |
54.27 |
54.27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7.00 |
7.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1.00 |
361.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34.83 |
334.83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79.75 |
79.7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68.75 |
168.75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86.33 |
86.33 |
||||||
20808 |
抚恤 |
26.17 |
26.17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6.17 |
26.17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61.81 |
61.8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61.81 |
61.81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8.89 |
58.89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92 |
2.9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5.66 |
125.66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5.66 |
125.66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25.66 |
125.66 |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巫溪县司法局 |
公开03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
合计 |
2,173.14 |
1,782.96 |
390.18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624.67 |
1,234.49 |
390.18 |
|||
20406 |
司法 |
1,624.67 |
1,234.49 |
390.18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1,180.22 |
1,180.22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67.18 |
67.18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54.00 |
54.00 |
||||
2040607 |
公共法律服务 |
90.00 |
90.00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169.00 |
169.00 |
||||
2040612 |
法治建设 |
3.00 |
3.00 |
||||
2040650 |
事业运行 |
54.27 |
54.27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7.00 |
7.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1.00 |
361.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34.83 |
334.83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79.75 |
79.7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68.75 |
168.75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86.33 |
86.33 |
||||
20808 |
抚恤 |
26.17 |
26.17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6.17 |
26.17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61.81 |
61.8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61.81 |
61.81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8.89 |
58.89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92 |
2.9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5.66 |
125.66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5.66 |
125.66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25.66 |
125.66 |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巫溪县司法局 |
公开04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功能分类科目 |
决算数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173.1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三、国防支出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624.67 |
1,624.67 |
||||
五、教育支出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1.00 |
361.00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61.81 |
61.81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25.66 |
125.66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2,173.14 |
本年支出合计 |
2,173.14 |
2,173.14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总计 |
2,173.14 |
总计 |
2,173.14 |
2,173.14 |
备注:1.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巫溪县司法局 |
公开05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2,173.14 |
1,782.96 |
390.18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624.67 |
1,234.49 |
390.18 |
20406 |
司法 |
1,624.67 |
1,234.49 |
390.18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1,180.22 |
1,180.22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67.18 |
67.18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54.00 |
54.00 | |
2040607 |
公共法律服务 |
90.00 |
90.00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169.00 |
169.00 | |
2040612 |
法治建设 |
3.00 |
3.00 | |
2040650 |
事业运行 |
54.27 |
54.27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7.00 |
7.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1.00 |
361.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34.83 |
334.83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79.75 |
79.7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68.75 |
168.75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86.33 |
86.33 |
|
20808 |
抚恤 |
26.17 |
26.17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6.17 |
26.17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61.81 |
61.8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61.81 |
61.81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8.89 |
58.89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92 |
2.9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5.66 |
125.66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5.66 |
125.66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25.66 |
125.66 |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巫溪县司法局 |
公开06表 | |||||||
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465.42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97.95 |
310 |
资本性支出 |
14.70 |
30101 |
基本工资 |
337.21 |
30201 |
办公费 |
25.49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34.77 |
30202 |
印刷费 |
1.43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4.70 |
30103 |
奖金 |
317.16 |
30203 |
咨询费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04 |
手续费 |
0.06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0.64 |
30205 |
水费 |
0.89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68.75 |
30206 |
电费 |
7.41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86.33 |
30207 |
邮电费 |
20.47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61.81 |
30208 |
取暖费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11.28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10 |
30211 |
差旅费 |
2.59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25.66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3.74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214 |
租赁费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4.89 |
30215 |
会议费 |
3.37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1.19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67.86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6.65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2 |
对企业补助 |
|||
30304 |
抚恤金 |
24.93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25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1.88 |
31204 |
费用补贴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10.86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95 |
31205 |
利息补贴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4.41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23.76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04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66.57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5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
人员经费合计 |
1,570.31 |
公用经费合计 |
212.65 |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巫溪县司法局 |
公开07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巫溪县司法局 |
公开08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机构运行信息表 | ||||
公开09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巫溪县司法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 目 |
决算数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 |
— |
四、机关运行经费 |
212.65 |
(一)支出合计 |
20.69 |
20.69 |
(一)行政单位 |
212.65 |
1.因公出国(境)费 |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4.04 |
14.04 |
五、资产信息 |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一)车辆数合计(辆) |
4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04 |
14.04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
3.公务接待费 |
6.65 |
6.65 |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
|
(1)国内接待费 |
— |
6.65 |
3.机要通信用车 |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 |
4.应急保障用车 |
4 | |
(2)国(境)外接待费 |
— |
5.执法执勤用车 |
||
(二)相关统计数 |
— |
—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 |
7.离退休干部用车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 |
8.其他用车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 |
(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 |
4 |
六、政府采购支出信息 |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 |
256 |
(一)政府采购支出合计 |
12.83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 |
1.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
12.83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 |
900 |
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 |
3.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 |
(二)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
12.83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 |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
12.83 | |
二、会议费 |
— |
15.34 |
||
三、培训费 |
— |
17.14 |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为包括本年度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