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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5-04-22 | [ 发布日期 ] | 2015-04-22 |
巫溪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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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5-04-22 | [ 发布日期 ] | 2015-04-22 |
巫溪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表
巫溪县司法局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巫溪县司法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7科一室,包括:办公室、政工科、基层工作科、法制宣传科、律师公证科、司法鉴定科、社区矫正科、群众工作科。下设3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制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监督本县律师机构、公证机构活动。指导监督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本县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对外联络宣传、交流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工作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18.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89.36 万元,项目支出129.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6.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6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4年,司法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53.6万元。一是公务接待费用25.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部门工作接待,市局等业务指导接待工作;全市司法系统内部交流学习等;二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8万元,司法局现有车辆 7台。主要用于保障人民调解,处理突发事件,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基层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
巫溪县司法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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