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司法局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单位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机制。优化科学高效的文件管理流程,健全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论证、审议、发布、报备、清理等全流程的基础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严格把握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策、对外公开发布等环节,确保规范性文件程序合法、实体合法。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
2.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审查责任,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工作,做到了人员明确、责任到位。规范审核流程,建立合法性审核书面告知制度,明确起草机关提供审查材料清单、提供时限、法律责任及其他配合义务;建立文件审核流程精细化管理台账,加强日常跟踪,确保了文件审核高质高效。
(二)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制定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8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推进政府部门内综合执法,调整归并行政执法权,整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一个部门一个机构管执法”。各乡镇(街道)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配齐配强执法人员。
2.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持续推进。制定《巫溪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逐一细化行政执法公示载体、公示时限、公示内容、记录流程、审核要点、审核流程等内容。落实各部门、乡镇(街道)公示公开、全程记录、法制审核责任主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制度落地落实。统筹做好行政机构及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调整变更,审核发放证件212个,依法注销证件60个。完成近3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加强执法业务指导,行政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社会治理
1. 健全多元化化解纠纷机制。深化“枫桥经验”巫溪实践,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29个乡镇(街道)、70个村(居)调委会人民调解室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扎实开展访调、警调、诉调对接工作,积极推动在医疗、交通、环保等领域成立行业调解委员会,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10645件,调解成功10569件、成功率达99.3%。依法高效办理土地确权纠纷、工伤认定等行政复议案件13件,对不当和违法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撤销。
2.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中国法网网络平台作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办理各类案件3934件。签订330个免费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开展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试点,2019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4件,挽回经济损失339万元。积极推进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办理各类公证210件。指导鉴定机构依法公正开展业务,完成鉴定事项264件次,司法认定采信率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还需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少数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有待提升。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体制有待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体制机制有待理顺,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配备、工作保障等还需完善。其他领域调整归并执法权的具体方式有待明确,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权力清单尚未编制。
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2020年,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优作风,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二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出台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定”方案,明确执法单位的机构性质、职能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属性等。根据行政执法权归属和职责调整,制定执法权责清单,明晰执法权责划分。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增强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实效性。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依法公正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四是以督察为抓手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加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党政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情况专项督察,以严格督察倒逼责任落实。
巫溪县司法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