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司法局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文件精神,结合司法局职能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对标对表全面总结评估,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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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务实安排,积极调研谋划。全面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制定下发我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建立考核监督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有序推进。积极与市司法局衔接,报告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强调研,及早准备下一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起草工作。
2. 全面总结评估,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对照《巫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提出的42项二级指标任务及175项三级指标任务,全面自查落实情况,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对尚未完成的指标事项,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集中优势,强力推进整改方案落实。加大督查力度,采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实两种方式确保督查全覆盖,有关情况作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纳入依法治县考核,实行倒扣分制。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顺利通过市级检查验收。
(二)抓实文件管理,全面构建良法善治体系
1. 建立全流程管理机制。制发《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从立项、起草、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核、完备性审核、提交集体决议、公开发布等系列流程,制发精细化指导规则。强化层层审查把关,起草单位内设法制机构(或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一审,单位法律顾问进行二审、分管领导进行三审,县司法局进行四审,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五审。建立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意见随件移送机制,县司法局对合法性审核通过的规范性文件的文本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随法制审核意见书一并报送县政府备存。加强文件制发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对法律法规或上位文件有规定、在县级层面具有可操作性,无需再具体细化的管理事项,直接按照上位规定执行,禁止照抄照搬上级文件重复发文。
2. 建立表格化统揽机制。创新方式一表统揽各项流程摘要,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流程表格化,强化对各制定机关指导督促。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一件一责任人制度、一审查一责任人制度,提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工作效率大幅提高。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征求公众意见,要求各起草(制定)单位通过实地走访、网络征集、专家论证等方式,不断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深度,有关材料作为合法性审核附件存档,确保征求意见程序不断档。要求各起草(制定)单位落实各项前置审核责任,对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文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作为必要的前置条件。
3. 建立全面务实清理体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交通卫生、“跨省通办”等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专项清理。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梳理县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180件。经反复论证,拟废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已废止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三)强化执法监督,提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1.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对涉企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纳入案卷评查的重要评审范围。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人员管理,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的通知》,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执法证件使用情况监管,推行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常态化。严格落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行政执法机构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制定《巫溪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成立巫溪县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规范法制审核工作程序,对全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进行登记备案。全面推动融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双向咨询等制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将强制隔离、封闭场所、交通检疫等防控措施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依法审慎做出决策。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以教育指导替代“一罚了之”。
3. 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全年查处案件152件。探索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和违法执法行为联合处理机制,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完善并严格实施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综合运用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机构的监督,切实把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重点评查重点领域的执法案卷92卷,对评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
(四)着力夯实社会治理基础,不断提高治理能力
1. 大调解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印发《巫溪县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成立了县重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12个重点领域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警调、诉调、访调”三调对接工作扎实开展。选聘102名担任行业性专业性和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完成全县329个村(社区)和30个乡镇基层调委会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全年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309件,调解成功率99%,挽回经济损失1428.44万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为党政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评估法律风险,开展各类涉法事项审查56件次。围绕复工复产中多发的合同违约、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国有资产处置等参与协调处理重大维稳案件及敏感涉法事务90余次。
2.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完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凤凰镇等2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购买大牛机器人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三台,为全县36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配备宣传架。加强民营经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58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开展法治进企业宣传13次,为150余家中小微(民营)企业举办民法典及防范经营风险专题培训班。加强法律服务能力提升,组织全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参加各类培训13次。全年受理各类法律咨询296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7件,办理各类公证227件,完成鉴定案例226件,挽回经济损失339万元。
3.“七五”普法圆满收官。组织开展农民及农民工权益保护、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普法宣传活动384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新媒体宣传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组织培训法律明白人1600余名、充实法律图书室5万余册。积极组织开展“法润社区·司法同行”试点工作、“宪法宣传周”和“千万市民学法律—法润乡村”等系列活动。建成县城法治文化公园,全县329个村(社区)专用法治宣传专栏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各项工作。
4. 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深化“枫桥经验”巫溪实践十项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司法行政“一乡一所”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全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161个村(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标准,成功申报一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成功创建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城市安全示范创建,推进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道路运输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治理。完善应急“四大体系”,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科技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还需不断提升。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2021年,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优作风,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实质和精神内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尽快制定下一轮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法规制度统一。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五是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法制专业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巫溪县司法局
2021年1月11日